古代的婚姻和现代的婚姻有很大的差距,古代的妇女地位低下,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受到了限制,比如说在未出阁前,大部分女子是不能见一些不熟悉的外人。所以,古代如果要结婚的话,一般都是通过媒婆介绍。通过媒婆的介绍,由父母决定两家是否适合结婚。
古代父母对子女的婚姻有着非常大的决定权,两人是否成婚,一般都由父母说了算。古代父母对于挑选自己的儿媳妇都非常慎重,有些地方流传出了这样一个俗语:宁穷死,勿娶生妻。这句话中,生妻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不能娶呢?
“生妻”在古代是指结过婚的女子的意思,并不是寡妇。在现代,二婚的女性非常常见,在我们看来都非常正常。离婚在现代看来没有什么大不了,甚至有人为了离婚而打官司。但是在古代,女子的地位很低,一般没有离婚一说,会成为生妻的人,通常都是被休的妇人。
古代最早的离婚官司,应该就是著名的才女李清照和他的第二任丈夫离婚的官司。虽然最后她的丈夫被送入了大牢,但是她也因此被关进了大牢,直到最后得到朋友的帮助,才从大牢出来。虽然古代也有一些男女双方和平离婚的事,但是却少之又少。
前面说过,生妻其实就是被男子休的妇人,而女子为什么会被休呢?在古人的思想中,一个女子被休,那么一定是这个女子的问题,比如说对公婆不好,没有为丈夫生下孩子,善妒,不守妇道等等各种问题。
有这些问题的女子,在古人看来都是道德败坏的,如果这样的女子嫁人,娘家是不好意思拿嫁妆的。所以,古人会认为,即使自己家再穷,也不会为了省昂贵的嫁妆,而娶“生妻”。这就是“宁穷死,不娶生妻”的意思。
不过,以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就是对女性的歧视。我们现代人当然不会认为“生妻”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婚姻需要两个人共同维护,如果觉得不合适,分开才是对两个人最好的选择,否则对双方来说都不快乐。所以,现代二婚的人也比比皆是,勿娶生妻这个说法也早已经远离我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