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入籍其他国家,这其中华人更是占一壁江山。与早年移民入籍不同的是,如今的移民大多身价不菲,问题就来了,人顺利移民入籍,钱咋办?国内的资产要如何处理?或者有些家庭一家两制,夫妻双方,一个外国人,一个中国人,这样的情况国内资产有要如何处理?
对此,相关专业人士解释如下。
一、从红皮护照换成蓝皮护照,中国资产的性质问题
换护照后,企业性质不因股东移民身份的改变而改变,据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表述:第五十五条,境内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变更国籍的,不改变该公司的企业性质,持有、继承方面性质都不改变。
二、关于身份转变后的新投资问题
采取出资来源地原则,中国对于外资的进入是有准入与审批制度,可以借鉴《安全审查行业表》、《产业指导目录》。
三、入籍后,在中国购置和持有物业问题
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对于购买要求是实名购买外加有效证件。
境外个人在中国境内持有物业的,在房产税征收方面,享有国民待遇,税率参照【2009】3号文件。
四、入籍后,在中国境内的合同权益(存款、股票证券、商业保险等)问题
入籍后,原持有的中国合同权益(包括存款、股票债券、商业保险等),享有国民待遇,不会因为移民身份变化而产生任何变化。
一般是完全可以领取养老金的。首先,《社会保险法》里并没有限制只有我们国家的公民才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一般外国人在中国正常办理就业手续,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给外国人缴纳社会保险。因为,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实施就业就应当缴纳社保,享受相应的保障。不过,外国人就业需要单独办理外国人就业备案手续。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里有这么一段话:“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有人说这是离境定居,没有变化国籍。可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这样想过,变化国籍根本就不是必要条件,因为这个人不一定是中国人啊。
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参加了15年社保,然后离境去国外定居,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回来享受养老金就可以了。
什么情况下才不能够领取养老金呢?
只有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职工个人账户储蓄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实际上包含了失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这两种。
外国人如果确定不想在中国办理退休手续,那么也是可以销户的。养老保险销户之后就不可回复,所以必须要签订风险告知书,也就是提供申请书。
至于我们退休之后,变不变换国籍,那就无所谓了。因为我们的退休待遇都是发放到指定银行卡里,我们可以兑换成外汇使用的。而且现在每年一次的养老金集中认证也取消了,很多地区推行手机App认证,我们只要在国外认定上之后,一样可以领取养老金待遇。
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收现支、适当结余,因为你只要缴纳了养老保险,就属于为中国养老事业做了贡献,国家不会忘记你的。只要你不主动放弃,国家会的给你保留领取待遇资格的。
这是我们中国大度的情怀。
所以,我们的养老保险是非常照顾大家的,只要我们参加了养老保险,个人又不主动放弃的话,一般是不会丧失领取养老金待遇的资格的。
五、关于财产继承和转让问题
在财产继承方面,使用居住地法律条款,依法进行财产继承,意味着财产在中国境内,参照中国的法律条款,财产在海外,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条款。
关于财产转让问题,依据财产所在地法律原则。关于财产转让的税收问题,实行源泉扣缴的方式,移民在国内资产的转让税收,在互相有缔约关系的国家之间,按照双方税收协定,一国非居民在该缔约国取得应税所得,符合条件可按减免的方式征收所得税。非居民在其居民所在国的税收减除上述源泉扣缴数额。
六、关于国内财产转移出境问题
近年来,来自中国的现金洪流,相信全球各国都已经感受到了。
美国全国地产经纪商协会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个月内中国买家在美国住宅的国际买家中占比16%,是最大外国买家。而这一年里,中国买家在美国购置房产花费了近300亿美元,其平均购房价格在83.2万美元左右。
但实际上,中国买家在国外买房却处处受限,对于不少移民海外,想要在新家扎根的人来说,如何将中国的大笔资金转移到海外都是难事。
众所周知,中国有着外汇出口管制(每人每年只能汇款5万美元到国外),可不少移民都是急需大量资金的,买房,买车,做生意,孩子教育都是不小的开销。
要知道,从中国非法换汇或购汇用途为境外买房或保险现在都是严格被禁止的!
不少人为了拿到钱走的是非法途径(如地下钱庄等),但随着中国近年来的查处力度越来越大,全球信息共享分工的进一步紧密,如今这样操作的风险越来越大,已经有不少铤而走险华人被惩罚!
2018年8月,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对21起外汇违规案例进行了通报。
21起案件中,3家银行涉及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4家银行涉及违规办理内保外贷案,1家银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售付汇案;4家企业逃汇、1家非法结汇,还有8个自然人涉及非法买卖外汇或分拆逃汇。
简直是非法转移外汇的样本。
六大非法转移人民币的方法总结如下:
1、内保外贷。在自贸区注册一家转口贸易公司。然后虚拟一笔境外业务,在中国境内要求银行开具保函,然后在境外银行取得外币,最后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还款。
2、转口贸易。想办法弄到一张不必须兑现的虚假提单,然后据此请求银行向境外收款方付汇。
3、分拆结汇。这就是俗称的蚂蚁搬家,在国内找一大帮人去换汇,不超过每年每人5万美元的限额,然后共同向境外某个指定账户汇款。
4、虚假合同。与境外公司签订虚假交易合同,对外支付外汇但没有对应进口货物。
5、地下钱庄。中国境内向地下钱庄转入人民币,在境外地下钱庄向换汇人转入外汇。俗称对敲。
6、境外POS机提现。带着中国银行的信用卡借记卡到境外使用当地POS机刷卡套现,并超过每年个人换汇限额。
但其实,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就在去年年初,中国的外汇政策已经悄悄做了调整,开始向海外华人提供合法转移资产的机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管理局《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来自中国的合法移民现在完全可以走相关合法流程,汇出超过5万美元的大笔资金至海外,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
三类人不受限制
按照我国规定,目前有三种人可以不受限制,正式地转移资产到海外。根据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三类人是可以直接申请全部个人资产转移到境外的:
1. 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2. 从内地赴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3. 从大陆赴中国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
总的来说,合法的资产转移主要分为两类
1.继承转移
外国公民,或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居民,或台湾地区居民,可申请将依法继承的境内遗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2.移民转移
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内地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并取得特区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或从大陆赴台湾地区定居的自然人,可申请将其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购汇和汇出境外。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移民转移的规定中明确强调,刚申请海外身份的阶段还不能进行外汇转移,必须确认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取得外国公民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以后,才能适用这项规定。
对申请者的要求
对于需要合法进行大量资产转移的申请者主要有以下5点要求:
1.必须是已经拿到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或者外籍人士(包括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居民)
2.需将在中国境内持有的房产售出(可以将售房款一次性结成外汇转至当事人境外银行账户),其他有价证券和不动产也必须出售后才能申请资产转移
3.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合法财产,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争议
4.办理成功的申请人不得在中国境内提取外币现钞。必须直接将外汇汇往移民或继承人居住国或地区申请人本人账户
5.所有合法移民到其他国家地区的中国公民,有且只有一次机会向外管局申请移民财产转移机会
需要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户口本、永久居留证等)
2.中国驻外使馆出具(或认证)申请人在国外已取得永居身份的证明
3.境外生活的证明材料,如驾照、银行账单等3种以上证明文件
4.银行存款的完税证明
5.原房产证(售房前)复印件,卖房时的税票及税务局完税证明原件,过户后新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6.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房子全款的价格指的就是合同价格和完税价格,结算外汇时只能按照可证明的价款计算
7.委托他人办理资产转移的,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提供原件、无需公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指定汇出接收银行。这一点需要提前与境内汇出行沟通能否办理移民财产转移汇款业务,境外接收行能否接收境外汇入,账户是否支持接收该汇入币种。汇出、汇入账户户名均属申请人同一人
1、申请材料齐全之后,大约20个工作日办结。
2、这个时候千万不要漏接电话,因为从批文下达之日起计算15个自然日必须完成购汇转款业务,否则过期不侯。
3、不允许第二次申请。
4、正在办理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不适用,如果已经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但仍是国内税务居民的要慎重
5、所有国内房产交易都会在房管部门登记,购汇金额不得超过卖房款
6、移民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首次可汇出金额不得超出全部拟申请转移资产的一半,首次汇出满一年后,可汇出不超过剩余资产的一半,自首次汇出满两年后,可以汇出全部剩余资产。资产不超过20万人民币的(含20万),可申请一次性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