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P备案成功后,您需要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和跳转至工信部的链接,以便网站访问者查询确认备案信息。
因各个网站的搭建方式不同,此处不介绍网站添加备案号的具体操作步骤,需网站技术负责人自行添加。如果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被相关部门核查出来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为您列出了网站添加备案号相关的常见问题。
1、备案号在网站的什么地方添加?添加主体备案号还是网站备案号?
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添加,广东、山东地区添加主体备案号或网站备案号均可,其他地区添加网站备案号。以新网官网添加为例:网站首页底部中央位置添加了网站备案号:京ICP备09061941号-4,备案号已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单击即可跳转至工信部查询、确认备案信息。
2、多个域名对应不同的网站备案号,如何添加?
如果多个域名对应多个网站备案号,每个域名访问出来的网站首页,都要标注出该域名对应的网站备案号;如果多个域名打开指向同一网站,需要将这些网站备案号都展示在网站首页下方中央位置,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
3、网站小程序是否需要添加网站备案号?
无论是在PC端浏览器还是手机屏幕,都在首页下方展示网站备案号并连接至工信部的公共查询地址。
4、如果网站没有开通,是否需要在底部添加网站备案号?
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已经备案成功,根据相关规定,网站必须处于可访问的状态。在首页底部把网站备案号加上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
5、网站首页是www访问的首页底部加备案号吗?
网站首页(无论是用“域名”访问还是 “www.域名"访问)底部都加网站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
6、如果域名访问跳转到其他网站,如何添加?
以浏览器地址栏最终显示的域名,对应的备案号为准。
7、收到网站添加备案号的邮件通知,怎么判断是哪个网站被核查到了?
您可以通过工信部网站,查询您的备案主体下已备案成功的所有网站,根据查询结果,自行检查名下所有网站是否都添加了备案号,且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已备案成功,但未添加备案号,您需及时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如果您的网站已成功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可忽略此通知。
8、收到网站添加备案号的邮件通知,是否有整改时间期限?
整改时间需以当地省通信管理局的通知为准。收到新网的邮件通知后,如果您的网站确实存在问题,您需尽早完成整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相关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核查,如核查不合格,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将由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9、网站已成功添加备案号,为什么仍收到邮件通知?
此通知为提醒通知,收到此通知后,您需仔细检查名下所有网站。如果已经完成整改,可忽略此通知。如果网站对应的域名已备案成功,但未添加备案号,您需及时在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站。
10、已经在原公司离职,收到新网发送的网站添加备案号通知怎么办?
您需要将通知反馈给原公司的网站技术负责人,并告知原公司的网站技术负责人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中的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11、收到通知后不记得备案信息(备案号或备案的网站域名)?
如果您收到关于悬挂备案号的检查整改通知,但是不记得备案信息(备案号或备案的网站域名等),您可以找回您的备案信息。
12、网站域名已经备案成功,如果网站不使用了还需要添加备案号吗?
已经备案成功的网站域名如果不再使用,需自行注销网站备案,注销成功后不需要再添加网站备案号。
13、网站有中文版和英文版,如果中文版首页底部添加了网站备案号并且链接到工信部,英文版的还用添加吗?
默认首页添加即可。
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您可以进入新网官网在线咨询或提交工单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