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些年,随着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子弟在城市安家乐户购买房产,甚至将户口迁移到了城市地区。在年轻人到城市买房落户的同时,留在农村的父母已经渐渐老去。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而农村的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部分农村地区都已经将原来的老房子推倒重建,有一些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比较好的,人家甚至盖起了多层小别墅。目前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越来越严格,对于已经迁出农村的人缘,要想再回到农村落户变得非常困难。而他们要想在农村新建房屋也变得非常渺茫。因为农村宅基地只能由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才能享有。
随着父母逐渐老去,甚至有一些年纪大的父母已经去世了,而他们在农村留下来的宅基地和房产该怎么办呢?如果子女的户口仍然还在农村里面,仍然还和父母在一起的话。这个问题倒不是特别大,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继续享有农村的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通过申请对农村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者是重新修建。但是如果子女的户口已经从农村迁出来,其已经去世,父母所留下来的宅基地和房屋能不能继续继承呢?应该怎么处理才合法合规呢?今天止茶就和大家聊一聊这个很多人非常关心的话题。
这一点大家需要搞明白,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由国家和集体赋予那些村民用于建筑房屋所使用的集体土地。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而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管是根据物权法也好,还是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也好,对于没有所有权的非私人性财物,是无法通过继承来获得的。所以宅基地不存在继承不继承的问题。对于子女和父母的户口仍然在一起,仍然在农村的情况,如果没有分户的话,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宅基地,哪怕户主是父母的名字,哪怕户主已经去世,其他的家庭成员仍然享有该片宅基地的使用权。
虽然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但是通过合法申请的宅基地,在上面建造的房屋及所有权属于个人所有,是私人财产,可以通过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继承。也就是说,不管子女户口是否是在农村地区,其父母名下的房屋都可以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获得。在这一点上貌似跟第一点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实际上则不然,因为中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是农村宅基地,遵循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还在,那么不管户口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及子女都可以合法继承。这里继承的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而是宅基地上附属物,也就是房子的所有权。
对于户口已经从农村迁出去的子女,要想继承农村已经过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是有一些限制条件的。前面已经讲过,我们现在遵循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作为财产可以合法继承,而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变相的可以继续拥有。但是这种拥有是有限定条件的,进城落户子女继承的农村房屋只能居住,或者租赁给他人居住,但是却不能对农村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和推倒重建。因为不管是改扩建还是重建,都要涉及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重新申请和审批。一旦涉及到审批过程,那么进城落户子女的申请肯定是通不过的。如果房屋倒塌或者无法居住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该片宅基地,或者重新分配给有需要的本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或者重新复垦变成农业用地。
总的来说,现在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对于已经进城落户的子女,其父母去世以后,在农村留下来的房屋,可以通过合法继承的方式继续享有,但是却不能对这片房屋进行改扩建和重建。如果房屋倒塌了,他们不能再继续申请新的宅基地,村集体也有权收回该变宅基地的使用权。以上就是父母双亡之后留下的农村宅基地,对于进城落户子女该如何处理的正确应对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