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冲
□ 本报通讯员 贾智刚
“洗稿”后的图片居然还要主张专属权,而且一起诉就是30多件。近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在业内很受关注的以“洗稿”图片主张权利的知识产权侵权案。
今年3月,铁锋区法院受理了某商行诉齐齐哈尔某蛋糕店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某商行状告蛋糕店经营者张某在外卖平台中所展示的蛋糕图片系其在外省版权局办理了版权登记的作品,故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诉讼中,张某称其在外卖平台中所展示的图片是自己做蛋糕时的拍图,拍摄者为齐齐哈尔市的摄影师李某,李某也主动到法院陈述了他看到张某加工蛋糕过程及拍摄蛋糕图片的经过。随后,某商行又将30多家齐齐哈尔市的蛋糕店诉至法庭,一起侵权纠纷案变成了系列诉讼案。
为查明案情真相,办案法官前往某商行所在省份的知识产权登记管理部门,详细查看了原告登记蛋糕图片版权的资料,并调取了其他涉案证据,查明某商行主张权利的案涉多幅摄影作品并不是其自行创作,而是从网络上搜集的他人摄影作品,再到版权局以个人原创作品的名义办理了登记。办案法官向原告赵某释明后,赵某承认了提起诉讼递交的证据并非自己原创,要求撤回起诉。
铁锋区法院知识产权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赵某谎称作品系原创并提起诉讼主张经济损失赔偿,结合其批量诉讼维权的行为,能够认定具有损害他人权益的直接故意,明显有违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其相关权利主张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据此,法院对其申请撤诉不予准许,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并向为赵某颁发版权登记证书的版权局发出《司法建议书》,指出法院对赵某持有的蛋糕图片版权登记证书存疑。随后,版权局撤销了为赵某颁发的24件作品版权登记证,并将赵某纳入“不诚信登记黑名单”。
铁锋区法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的副院长孙宪军表示,近年来,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屡禁不止,这些不诚信诉讼行为不仅对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而且浪费了司法资源,干扰了国家公权力的正常行使,应依法严惩。(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