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中写到,原告提交立案材料后通常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因此,你可能会先接到法院的调解电话让你去法院接受调解,同时也方便法官了解整个案件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法院在调解阶段没有联系过,而是直接通知你去法院拿材料或者给你邮寄材料。此时,如果不方便直接去法院拿是可以要求法院给你邮寄的,这个快递费用也是法院来出。
注意,材料是一定要拿的,否则,法院给你送达拒不接收的话,法院同样是可以缺席审理的。
通常情况下,你会收到如下材料:
1.传票:传票上会标明开庭的时间、地点、审理法官和书记员的姓名、法官的联系电话。
如果仅仅只是收到一张传票,上面没有法官联系方式或者没体现审理法官姓名的话,可通过12368转接到该法院查询。
2.起诉状:上一篇文章中教大家怎么写起诉状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具体可戳→想自己打官司不知怎么办?一文讲清起诉流程,送给小白的你
此时你收到的就是对方要求你做什么以及为什么要这么做。可通过起诉状先大体了解一下案件情况,想一下自己的应对策略。
3.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这两个文件基本上都是法院的制式模板,告诉你一些庭审过程中的程序性事项,但有事情还是需要和法院确认,光看上面的是不靠谱的。
比如,上面会规定15天内举证,但是实践过程中一般都是开庭直接带证据过去,法官不需要提前接收材料。
诉讼过程是谁主张谁举证,看完起诉状大体了解案件情况之后可拨打传票上留的电话询问对方提供的证据情况。
可以申请到法院去阅卷,而且按理说这些证据材料应该是要随起诉状一起邮寄的,但实践过程中很少有法院这么做。因此,就要主动联系法院查看相关证据。
看完对方的起诉状,一般存在以下三种可能:
首先,起诉的事情完全不存在,对方以毫无根据的事情来起诉你,那这涉及虚假诉讼,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现实情况中极少存在此种情况。
其次,起诉的事实存在,但我方不履行义务的原因是因为对方过错、已经部分履行或情势变更、不可抗力等。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你主张存在此类情况时要提出证据加以证明。除了最常见的纸面证据,微信、短信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
此外,如果有些证据是必须法官亲自去调取的话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
最后,起诉的事实存在,且完全是因为自身过错。例如,确实欠款但是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在这种情况下,能够争取和对方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延长付款时间、请对对方放弃利息、分担诉讼费等都是常见的策略。
因为对方赢得诉讼毫无疑问,之所以愿意调解就是为了缩短诉讼周期,建议在对方让步的情况下也要拿出诚意。
答辩状不是必须要写的,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你觉得想和法官沟通但是不知道如何表达可以通过文字表现出来。
但答辩状应该紧扣案件事实及抗辩进行表达,尽量少牵扯感情因素避免分散法官精力。
鉴于当事人本人视角,法官不会以法律专业人士的水平进行苛责,不会要求法言法语,但一定要呈现案件事实。
在前言中提到,即使不出庭的话法院也照样会缺席审理并按照原告提供的证据分析后做出结论,所以即使你觉得对方的起诉毫无道理也一定要出庭。
带好身份证、准备好的证据就可以参加诉讼了。
以上内容为大家在接到传票后需要做的程序性事情进行了简单梳理,但实践中的个案情况千差万别,且具体到实体分析证据问题也无法通过一篇文章加以概括。
本文仅是一些通用流程,针对“纯小白”进行法律扫盲。针对一些具体问题,以后慢慢通过专题的形式进行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