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报/中国商网(张立美)智嘉曾是一位秀场流量主播,2016年直播火爆时,他的直播间五个月内产生了400多万元的打赏流水。然而,打赏的钱去哪儿了?智嘉说:“你能想到吗?我直播间400多万元的打赏流水,只有5万元是真实的,其余的都是经纪公司刷的。直播行业是一个充满套路的‘江湖’,打赏背后的主播、经纪公司和平台都是赢家。”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直播行业快速发展成为“粉丝经济”的代表产业,而观众打赏也成了直播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据《2018年度全平台直播行业白皮书》显示, 2018年,全平台新增主播数为217万,高于2017年的142万新增量;送礼人数1.4亿,增幅比例达63%,全年礼物收入达到548亿元。
然而,“天价打赏”只不过是虚假繁荣,直播打赏套路忽悠了很多人。直播间400多万元的打赏流水,竟然只有5万元是真实的粉丝打赏,其余的打赏都是经纪公司自己刷的,这样的直播打赏显然全靠托儿帮衬着,明显存在误导、忽悠观看直播的真实用户跟风打赏的情况。不仅如此,观看直播的用户数据也存在刷量造假、数据掺水的问题,让人以为真有很多人在观看直播,其实在线用户大多是“僵尸用户”。
如此的直播行业,与网红奶茶店排长队全靠托儿吸引消费者、电商平台卖家“刷单”“炒信”吸引消费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从法律角度说,这实质上是一种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网民的利益。
直播打赏套路深,直播行业多忽悠,监管千万不能放松,必须用狠招、用法律手段切实规范直播行业,切实约束直播的打赏行为。直播打赏靠托儿、直播在线观众数据掺水行为既然在本质上等同于电商的“刷单”“炒信”行为,就应当参照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用法律手段明确禁止和严惩这类行为,切实提高其违法犯罪的成本。
一方面,对直播打赏靠托儿的主播及为主播刷礼物的经纪公司,直播平台要予以“拉黑”处理,甚至给予关停账号处理。同时,对这样的主播及其背后的经纪公司,轻则要给予额度较高的经济处罚,重则要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严禁直播平台利用技术手段掺水在线观众数量,对存在掺水刷量的直播平台,轻则整改,重则给予下架、永久关停处罚。只有进一步加强监管,才能让直播行业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