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姚坤森)近日,江苏苏州宣判的一起网络关键词诈骗案件备受关注。此案中,不法分子以网络关键词版权保护、网络端口域名保护等为由,诱导受害者支付服务费用,并进行了一系列的诈骗。什么是网络关键词诈骗?如何防范这类诈骗?
在业界看来,网络关键词是继IP地址和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名称资源,网络用户可通过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中文关键词,来直接访问目标网站。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关键词逐渐成为网络推广、网站排名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是搜索引擎中索引方式之一,也是网站和推广的入口引导方式。
网络关键词诈骗局则是通过本人拥有版权的网络关键词,谎称有买家愿意高价购买其手中网络关键词,引诱其上当;再通过冒充中介公司,以帮助客户转让网络资源为名,以需要注册版权、端口申诉等理由骗取被害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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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利用了一些人不懂互联网知识及其投机心态层层设局,通过角色分工诈骗钱财。其实,这是一个老套的骗局。”网络安全专家、无糖信息CEO张瑞冬接受光明网记者采访时说,这些与抢注域名一夜暴富、捡漏古董价值连城等套路差不多,可能会根据载体不同,稍微变换相关流程和名目;共同点是受害者总觉得时来运转要发财,往往在被骗后都没意识到这是骗局。
张瑞冬还提醒,这类骗局的受害者分布很不稳定,交易(受骗)过程也往往线上、线下配合。比如,域名骗局里不法分子往往以召开各种看上去高大上的会议为由,邀请传统行业里的企业家参会,利用他们一般年龄较大、对互联网不熟悉,但又想发展网上业务的心态,对其进行诈骗。
另外,张瑞冬还提到,“牛黄”、“古董”之类的诈骗,多是不法分子先在搜索引擎上做了seo(搜索引擎优化),再加入发财案例、留下联系方式,如同钓鱼一样等着受害者上钩。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也表示,这类诈骗的犯罪模式与前些年的重金求子、网购刷单类似。犯罪分子往往虚构出一个虚假的、巨大的利益来吸引或胁迫被害人;同时,不断要求被害人提供一些各种名目的律师费、公证费、“摆平费”等,以及本案中的关键词注册费、版权保全费等。
对于此案中涉及的“网络关键词版权保护”,吴沈括表示,这实际上是比较荒谬的。版权也叫著作权,而互联网关键词不属于著作物(作品),自然没有版权的说法。“网络端口域名保护同样如此,并不享有原始意义上的版权保护。我们应当避免遭受以此为借口的各种讹诈”。
“由于受害者和不法分子的分布没什么规律,整个流程更偏向于传统诈骗。目前,从技术上还没有好的解决办法,需要加大宣传让大家提高警惕。”张瑞冬说。对此,吴沈括也提醒,公众需要戒除贪小便宜心理、提高必要的法律意识,准确判断特定情形下的利益得失,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