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发布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通告,调整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有关要求。
通告称,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已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新增轻型汽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28号)的有关规定,本市将在继续实施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对轻型汽油车国六b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数量限值(以下简称“PN限值”)的实施要求进行调整。
具体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生产、进口的国六b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PN限值6.0×1011个/千米的实施日期,由2020年7月1日调整为2021年1月1日。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本市生产、进口及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PN限值应符合6.0×1011个/千米的要求。
二、本市设置3个月注册登记过渡期。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和已从外省市转出迁往本市的(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转移登记日期为准,无纸质登记证书的,以公安部门系统转移登记时间为准)PN限值为6.0×1012个/千米的国六b排放标准车辆,在2021年3月31日前可继续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三、除PN限值外的其他规定仍按照《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京环发〔2019〕15号)的要求执行。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