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惯例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将再次进行调整。从2014年10月以来,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表标准按照两年一调整的模式,进行了三次调整。
第一次:是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调整。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几乎实现了翻倍的增长。专业技术人员由550元至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员由550元至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级工资由80元到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
基本工资的调整,也通过扣减了部分绩效工资作为调节。
这次基本工资的调整,主要是为了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实施改革以后,大家缴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情况下,最拿到手的工资不降低。
第二次:是2016年6月份公布的实施方案,但是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基本工资表。这一次上调的幅度并不高,专业技术人员有1150元到3810元调整至1390元至4850元;薪级工资标准由170元到5785元上调至215元到6355元。
第三次:是2018年10月公布的调整方案,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上调至1510元至6010元,管理岗位工资上调至1510元至5910元;薪级工资上调至260元至7204元。
按照顺序安排2020年会实现第四次基本工资调整。可是,今年由于突发的新冠病毒疫情,各地的财政收入受到了严重影响,个别地方连工资按时发放都难以保证。如果再次调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国家会结合各地的财政收入情况慎重考虑。
其实,即使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表不调整,也不会耽误工作人员因为工龄增加而待遇增加的情况。毕竟事业单位还有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以及一些其他性的奖金奖励待遇,一般经济条件越好的地区待遇越高。
在疫情没有完全结束,经济生产生活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就谈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可能确实有点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