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对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单点登录。纳税人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模块,可直接登录服务平台,办理增值税发票的查询、下载、勾选确认等业务。
电子税务局提供“证书登录”和“密码登录”两种方式。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将税控盘、金税盘等税控设备插入电脑,使用“证书登录”后,电子税务局自动完成校验,可直接登录服务平台,无需重复登录;税控设备不在身边的纳税人,使用“密码登录”方式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模块,完成实名身份认证后,也可直接登录服务平台,实现“无盘”办理发票业务。
具体操作流程:
一、证书登录方式
第一步:选择“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将税控设备插入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证书登录”,如下图所示:
输入证书密码进行登录。
第二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系统自动完成相关校验后,直接跳转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如下图所示:
二、密码登录方式
第一步:选择“密码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务局时选择“密码登录”,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 “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第三步:点击“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1)身份实名验证:首先选择登录人的身份,进行身份验证。注意:登录人必须是金税三期系统中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身份证等证件号码必须准确无误。
点击“认证”出现二维码。
登录人员使用手机微信中的“扫一扫”,通过实名认证方式完成身份验证。
登录人扫描二维码后,根据操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通过后,自动跳转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2)进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如下图所示:
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发票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