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欠钱的老赖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公司有时就成为一些老赖用来逃债的壳。利用公司交易收钱,但欠钱的时候公司就只是剩下一个空壳子,甚至还没有还钱,公司已经注销,去法院起诉才值得要告的公司主体都没有了。如果是这样,怎么办,难道让自己的血汗钱打水漂?下面高瞻和你说说,公司注销该怎么办?
01 公司为什么会注销?
根据《公司法》第180条、182条之规定,常见的公司注销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等。
引申小课堂: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法律依据是:
《公司法》第182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02 公司注销,是否都要清算?
不是的。除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外,其余常见的情形均需进行清算。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之规定,因上述1、2、4、5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引申小课堂: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履行通知义务应为书面通知,公告的报纸也不是随意选择,而是要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选择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告。
03 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向谁主张权利?
首先,看看公司是不是一人公司。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你可以查一下这个公司的企业信息档案上投资人有几个。在法律上,对于一人公司规定的比较严格。《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举证 责任。也就是说,即便公司没有注销,你也可以在起诉追讨货款的时候把股东告进去,如果股东不能 提供证据证明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相互独立,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大部分不正规的,特别是老赖,都不太可能提供到这个证据。因此,如果是一人公司,直接告股东。
其次,看看公司有无清算。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的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按照规定,公司注销必须进行清算,如果没有依法清算,上述人员都要承担责任,直接起诉他们没错的。
第三、看看公司有无依法清算。从形式上来看,公司已经被“合法”注销。而事实上,清算组成员在明知存在债务的情况下,并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未全面履行通知债权人的义务。因此,不管根据前述法律的规定,还是依清算组成员在申请注销登记时提交的文件中作出的承诺来看,清算组成员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企业的股东
如果要注销企业,必须经合法清算,这是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避免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唯一有效途径。合法清算,主要是向工商行政部门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客观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做了合法的安排,对公司的财产状况做了全面的处理,如果清算材料完全流于形式、存在虚假的情况,该行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相关人员必须对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债权人来讲
要实现债权,有时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帮助。有的当事人以为公司既然注销了,自己的债权就无法实现,或者说公司本来就资不抵债,可能起诉了得到的效果也不是很好。或许通过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起诉清算组成员,原公司涉诉案件多、资不抵债,或许清算组成员的偿付能力还优于原先的公司。
第四、看看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是否混同。如果股东的钱和公司的账户混同,管理混乱,可以揭开公司的面纱,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参考(2016)鲁民终67号民事判决书,最高院再审确定了该案例。
高瞻结语:
不要让公司成为逃债的幌子。公司注销了,也照样要用法律的武器讨回来!如果还有其他遗漏或者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探讨,可以留言哦。
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限制老赖的措施,总结如下: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退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退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11、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
12、任职资格限制;
13、限制如下高消费: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4、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