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今天咱们来聊一聊房子的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就是说如果我们因经济困难没有了收入,就还不起房贷了。那么银行会如何去处置我们的房子呢?一般来说,如果你第一次断供,银行会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的形式来告知你,也就是口头提醒你,你需要还房贷了,如果不还的连续三次以上银行的催收部门就会对你进行电话催缴,借款人也就是你也会被相应的罚息,那么此时你还是不还累计达到6次以上断供,那么银行的催收部门就会进行上门催收,同时也会告知你相应的一个法律后果。
简单来说先跟你进行一个协商,银行一般是不会愿意轻易的去走法律程序的,因为一般来说处理一套商品房抵押的不良资产,通常需要将近9个月到一年的时间,而且中间的一个处置流程也是相当的繁琐。那么注意这里所说的是商品房,那么如果你要是涉及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或者共有产权房,那么它的处理起来会更加的复杂。那么同时银行的催收人员也会给你提供一些建议,首先会告知你,如果断供房贷会影响个人征信,也以后你要是再想从银行申请信用卡贷款买车,或者是坐高铁坐飞机出去玩,那么基本上就是不可能的了。
那么同时银行也会建议你申请延期还贷,什么意思?就是延长贷款期限,减少每个月的房贷还款额。如果你延期还款,那么还是还不上的话,那么银行就会建议你转让或者是出售房屋,你自己把房子给卖了,先把钱给还上,那么剩下的钱那么你自己就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就可以了。
那么到最后你还是不同意,那么最后银行也没辙了,就到了最后一步就是银行冻结房产,走法律程序进行房屋拍卖。那么到了这一步房子怎么办?把我房子给卖了,那么我住哪是不是要流落街头了?那么我相信大家都是很关心这个话题,那么我自己也是特意的研究了一下,在2005年11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规定,在第二条人民法院指出,对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会给你提供一个临时居住的住所。
那么在最后在第6条中又指出了,如果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人民法院不应该强制迁出,那么这一条规定就是非常重要的。人民法院明确地指出,也就是说如果你还不起房贷了,确实是生活极其困难,仅仅有最低的收入,那么国家是不会让你流落街头的,也就是说不会强制把你迁走,你依然可以住在这栋房子里。那么看到这我相信大家也都放心了。
但是所以最后我想跟大家说的是,买房子一定要量力而行,一定要考虑好自身的一个还款能力,不要到最后真正的走到拍卖房屋的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