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挂靠在人社部门出台相应的文件以前,实际上它也是属于一个灰色地带,也就是说并不能够完全合法,但是当社保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文件,并且规定社保不得以挂靠代缴的形式来进行缴纳,那么也就意味着在这样的一个方面,就形成了有效的规定和约束,如果今后再出现挂靠代缴的行为,很有可能会触犯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自己而言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麻烦。
所以说我们千万不能够有挂靠代缴的想法,因为这对于个人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好处,反而是带来很大的弊端和影响,如果在失业期间不采用挂靠代缴的方式,那么有没有办法来规避社保中断的问题呢?我们说这完全是可以规避的,其实社保部门在出台相关的文件之前,就已经明确说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非户籍所在地来参保。
这样一来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在自己的长期居住地来参保,以往可能不一定能够实现这样的条件,因为我们都知道灵活就业人员,你要么选择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要么选择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除此之外没有办法,直接去参与,很多流动人口,他的户籍所在地和长期居住的地区,并不是同一个地方,所以导致无法直接参与灵活就业的社保缴纳,而选择社保挂靠,其实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今后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你只要提供相应的居住证,就可以在自己的长期居住地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参保,我们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所以说就没有必要去挂靠了,而且挂靠自己,先不谈所付出来就谈缴费水平,缴费比例对自己而言都是一种非常不理想的选择。通过企业单位来挂靠,那么一般情况下五险是需要同步来缴纳的,你不可能单纯的只选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样一来的话整体的缴费比例都是比较高的。
而且个人所承担的和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也应该一定由你来承担,因为你本来就是属于虚拟劳动合同关系,属于挂靠缴费,所以工作单位他不可能承担那一大部分,而对于你来讲,你就必须承担所有的缴费比例,最终5项保险加在一起,大约至少都是在35%以上。而如果说我们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那么其中养老保险是按照20%缴纳医疗保险,最低标准也可以选择4%,那么很显然仅仅只有24%,比起挂靠缴费要省了至少11%的比例,自己的缴费水平也会降低不少。最终享受到养老金的待遇,其实本质上来讲是没有任何的差别,所以说我们是没有必要选择挂靠缴纳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