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因为工作与别人翻脸是最愚蠢的事。这是为什么?我深深叹口气。先别讲大道理了,我用两个亲身经历告诫你,此话不听,后果严重。一次是我得罪别人,一次是别人得罪我,两个后果,都很严重。
第一个例子:是我得罪别人的例子。
当年,我年轻气盛,争强好胜,特别讲“原则”。由于涉世未深,我眼里的原则,就是“文件上的条款”,机械地执行,决不让步,还自诩为“金刚”,刚正不阿。
有一次,我们部门发了一笔奖金,领导让我拿个方案,我根据文件条款,认真做了方案:不搞平均主义,奖励向优秀员工倾斜,我认为表现差的员工一分钱奖励都没有。
领导耐心跟我沟通:你这样做方案不行,会引起内部矛盾,一是没奖金的人对我有意见,二是员工之间也会互相仇视。
我脖子一拧:这不行!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谁说也不行。领导说:我是你上司,我说也不行吗?我说:你是领导,更应该执行文件才对呀。
我当场跟领导翻脸,许多同事都看见了。从此,我被打上了愣头青、不好管、特死板的“负面标签”。即使换了两届领导,都对我敬而远之。
后来,我只能主动调离单位,到了一个陌生单位,当时觉得越陌生越好,可以让我重新开始。从此,我努力改变自己,几年后,我也成为小领导。
第二个例子:是下属跟我翻脸的例子。
我当了小领导之后,才知道小领导不好干,因为手下人力资源有限,有些事情必须忍。新招一名员工,名校生,脾气倔得像牛,死板得要命。
有一次,一位老员工生病,我要去看望,让他去买慰问品。他问老员工要住院证明。我说,我证明他生病了,慰问生病员工,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制度允许的。
他梗着脖子,很像当年的我,“管理办法里,要求必须要有住院证明。”很多员工都看着你这小子一点面子也不给我,好像制度是他家的。我当场就跟他翻脸了,“这个制度的最后一条,还写着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慰问。”
这小子嗷嗷跟我吵,“我说不行就不行,我也是执行制度,只要经我手,买慰问品的发票就不能报销。”
既然你跟我翻脸了,我也没有必要跟你穿小鞋,这种人交办事情也不放心,凡是重要的、关键的、需要用情商办理的任务,都不交给他去做。与他辩论,我实在浪费不起时间,不如不再“招惹他”。他自然而然就被边缘化了,后来黯然出局。吃亏的是谁?还是他呀。
第三个例子:是我现在的处理方式。
后来我当上了中层之后,心态也发生了更大变化。一是自己不生气,二是尽量不跟别人翻脸。三是必须惹别人生气的时候,自己也不生气。修炼自己的心态,很少为了工作与别人翻脸。与别人翻脸,造成的“边际损失”,远远超过心态修炼成本。
比如,前不久,单位给了一笔奖金,我要怎么分配呢?我想起我当年怒怼上司的场景,非常后悔,一层领导有一层的考虑,一个团队有一个团队的情况,原来老领导的考虑是正确的。
我采取了增量分配方式,即:奖金,人人有份,哪怕表现很差的员工,也有一份奖金。优秀员工与一般员工拉开档次。结果,这次分配很平稳,没有闹出矛盾。如果不这么做,那些没有得到奖励的员工,会闹得鸡飞狗跳。正如增量改革,大家都涨一点工资,优秀的员工多涨,改革才能进行,如果有群体没有增量,会闹得整体方案无法运行。不是领导者没有魄力,而是没有精力去解决这些矛盾,不如用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头疼的事情。
从以上三个例子,告诫我自己,因为工作跟别人翻脸,是多么愚蠢的事情。为什么说因工作跟人翻脸最愚蠢?亲身经历告诫你:明白这3点太晚。为何说不要因工作跟人翻脸?用3个亲身经历告诉你:这3点悔肠青。
一是,因工作翻脸,是你不成熟的表现。
工作就是工作,人际就是人际,因为工作翻脸而得罪人,真的不值得。职场上,本来有些岗位就是不相容的,有些工作本来就是需要博弈的,能不能就事论事、对事不对人,这是一种成熟的职场心态。所以,当你因为工作跟人翻脸的时候,上司会认为你不成熟,不会重用你。
二是,因工作翻脸,是你情绪管理能力脆弱的表现。
你因为工作跟别人翻脸,不能说明你吵架水平一流,只能说明你情绪管理能力脆弱。跟上司翻脸,遇到肚量大的,不给你提拔机会而已,遇到小鸡肚肠的上司,可能压你一辈子。跟同事翻脸,边际损失也很大,他会长期处处为难你。成熟的职场人,都应该学会算大账、算长远账,善于抓主要矛盾。
三是,因工作翻脸,是你不会抓主要矛盾。
遇到工作矛盾,不敢跟别人翻脸,不是性格懦弱,更不是不讲原则,而是就事论事,最大限度消化矛盾,修炼自己的领导力。如果你把人际关系搞得一团糟,造成工作推进阻力重重,上司会认为你没有驾驭能力。君不见,职位越高的领导,脾气修炼得越好,因为他们知道抓主要矛盾,积极团结一切人力资源,达到自己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