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老年人普遍有个习惯:一辈子积攒下来的钱都存到银行,宁可利息少点但是更稳妥。而且很多老人还都习惯于存折、存单之类的纸质凭证。
有些家庭老年人去世之后,就涉及到存款如何支取、分配等问题。但是,并非所有老年人都会把存款信息留下、甚至在哪里有存款都不会生前告知继承人。那么,这些财产未来如何处理?老人的“定期存款”岂不是变成“死期存款”?
因此,无论从方便程度、还是从风险控制角度,通过一定方式,妥善的让每个家庭合理、合法的继承老人积攒下来的财富,非常重要。
方式(一):直接支取
直接支取有两个前提条件:
当然,如果老人开通网络转账、支付等业务,可以直接用老人的信息在网络上办理。
看似这种方式最省事儿、门槛比较低、没什么额外费用,但是对于继承人而言风险最大,很容易引起后续的争议纠纷:
因此,采取此种方式,有一个最大的前提:需要所有继承人对于这笔存款有一致的分配意见。这种情况下,采取直接支取是最划算的,因为不涉及到额外的继承费用问题。
如果不具备这个前提条件,完全不建议采用。未来涉及到的纠纷隐患造成的麻烦,远远比这些钱的代价更大。
方式(二):继承后支取
这是比较“常规”的办理方式。
老人的“现金”类财产,当老人去世之后,同样变为遗产、在继承范围之内。
继承支取的前提条件是:
“继承”方式下,需要所有继承人办理继承手续。这种方式相对比较麻烦,好处是所有处理过程公开透明、最终的结论不具有风险性。但问题就在于,需要花费一定的继承费用。
继承人不能直接凭借老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老人的关系证明和身份证明等材料去银行办理。有些朋友提到:我都证明跟老人是父子关系了,凭什么不能取出来?因为银行无法明确判断是否办理人员为全部合法继承人,万一还有别的人怎么办?
因此这种方式下,最终能让银行办理的凭证,是《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方式(三):法院调令+继承
这种方式适用的条件比较特殊:继承人知道老人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存在哪里。
这种情况会非常麻烦。从办理角度上来讲,实际上是两件事儿:
在解决办法上,需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法院调令”的方式来解决。
在具体操作上,因为法院是受理纠纷的公权力机构,因此就需要继承人之间提出“财产争议”,这样法院可以开具法院调令,对去世老人的存款情况、存哪里了等信息调查清楚。在调查清楚之后,继承人要么撤诉,要么直接由法院判决、顺便解决继承权的确认问题。
在老人遗产继承问题上,最麻烦的其实是房产继承问题,最终房产是必须要进行登记过户,才算继承完毕。相对而言,“现金”的继承灵活度会高一些。但是,正是因为现金的流动性高的特点,因此更容易产生一些“隐匿”或者不清不楚的风险纠纷。
遗产最终都必须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否则可能真就变成了“无主”财产,继承人无法受益,无论是房产还是“现金”遗产,同理。
上述三种方式中,无论采取哪一种,其实最根本的要求就一个:对于所有继承人公开、透明。只是各种办理方式的麻烦程度和费用花费不同而已。
在这里,最后也希望提醒一下老年人:其实遗嘱很必要。一份遗嘱不仅仅是表明了自己的分配意愿,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自己留给继承人的财富“清单”,避免某些财产无人知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