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当然能作为证据。
微信作为社交、通讯软件,很多时候,当事人双方的谈判、协商过程都会在微信聊天记录里面反映。在司法实践中,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在诉讼中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其作为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证据的范围。
但是微信聊天记录虽然能作为证据,由于微信还没有强制需要实名认证。其注册的随意性,造成了如果当事人想用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还应该收集佐证证明其真实性、关联性。
一般用微信作为证据,遇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微信主体的认定问题及证明力问题。在很多案件中,当事人过来咨询,都会带上大量的微信聊天记录,都是单方面的认为只要有微信聊天记录就能证明事情经过。然而,微信聊天记录首先要面临的问题并不是证明力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对方当事人主体的问题,是如何证明你所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具有关联性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争议不大,或者标的较小的情况下,对方往往不会对此提出异议。但是如果对方提出异议。那要怎么解决?根据实务经验及相关判例,可以用对方在朋友圈中的相关照片,及微信头像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也可以在庭审时根据对方微信号中所留的电话信息当场拨打其电话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身份。同样也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函,让第三方机构,即软件提供商腾讯公司,协助调查,提供相关资料等等。
微信是我们常用的一款即时通讯工具,它和其他软件一样,只是一个由商业公司开发的工具软件,本身没有什么特殊的法律定位,但银行就不同,虽然也是企业,但是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的。这并不是说微信聊天记录就不可以作为证据了。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中,已经进入了民事证据领域,也就是可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但是却有着严格的规定。因为我们知道,聊天记录保存在用户的设备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家服务商可以保证说用户的聊天记录不会被修改,并做出法律上的担保。有些用户的聊天记录并不是真实的,有可能是通过虚拟聊天软件生成的,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信息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同样是一段对话,因为上下连接的不同,而出现相反的意思等等。
此外,现在微信注册虽说都是实名制,但这其中也存在许多漏洞,也是是注册的并不是本人,或者是匿名的。因此,微信聊天记录想成为有效的证据,需要做到以下两点:
(1)聊天记录完整性的证明;
(2)对方的真实身份的认定;
但是这个过程是非常的不容易,难度很大,首先完整性你怎么证明这个你没有修改过或者他人修改过,也许你会说服务商可以证明啊,但现阶段,没有那家服务商会提供,除了技术原因还有商业考量。此外,真实身份认定也很困难,如果是真实的身份注册,相对来说容易些。因此需要自己收集相关证据,越全越好。在这里我也要提示广大群众,要提高网络安全意思,遇到不明情况要多问多了解,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这样才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