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周末在一家公司做兼职,每月2000元,需要缴纳个税吗?”
“我是一名演员,每次演出所得的劳务费,如何计税呢?”
根据新税法的要求,以上劳务所得属于“个人综合所得”之一,应该按照“劳务报酬”的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属于综合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其中,工资薪金也就是所在公司每月发放的薪水,按照年度累进方式计税,而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的计税方式与工资薪金有较大的不同。
其中,劳务报酬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通常是指在单位长期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区别在于劳务报酬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所得主要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的缴税流程
在缴税的流程上,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大体相同,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单位代扣代缴
相关单位在向纳税人支付劳务费时会先进行税款的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的扣税标准为: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适用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表1)。
计算方法简单来说,就是:
1)劳务报酬-费用=收入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而费用的多少取决于劳务报酬是否在4000元之上,决定是800元,还是收入的20%。按这个方法计算出的收入额,再对照表1进行税额的计算。
2)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i)一次性劳务收入3000元(小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800=2400元,属于“不超过20000元”档,应预扣预缴税额=2400×20%-0=480元。
(ii)一次性劳务收入10000元(大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8000元,属于“不超过20000元”档,应预扣预缴税额=8000×20%-0=1600元。
(iii)一次性劳务收入50000元(大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50000×80%=40000元,属于“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档,应预扣预缴税额=40000×30%-2000=10000元。
第二步:年度末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所得作为综合所得之一,在年度末进行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注意,按照以上“第一步”计算的个税,并不一定是纳税人最终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是在获得收入的时候,由支付该项收入的单位进行代扣代缴的金额。
最终全年要缴纳多少个税,由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依法计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总和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缴税举例
(一)全年只有劳务报酬的情况
案例:小何是一名演员,2019年度只演出了一部戏,取得劳务所得10万元,未取得其他所得(指4项综合所得),则他在2019年度应该缴纳多少个税呢?
试算:
首先来计算支付劳务报酬单位的代扣代缴额度。一次性劳务收入10万元(大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80%=80000元,属于“超过50000元”档,应预扣预缴税额=80000×40%-7000=25000元。也就是说,小何在获得这笔劳务报酬当月的到手金额为10万元减去2.5万元,为7.5万元。
其次,以上计算出来的2.5万元,并不是2019年度小何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在年度末进行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所得额=80000-60000-扣除额(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也就是说,小何的应纳税所得额至多为2万元,此外,如果他参与社保,或是符合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如子女教育、赡养父母、房贷利息或房租、继续教育等),还可在这个基础上扣除。
现在以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根据表2可知适用税率为3%,实际应缴税额600元,可获得退税24400元。
(二)劳务报酬作为兼职收入的情况
案例:张老师是一名大学教师,应邀出席一次商业论坛演讲,取得一笔劳务报酬2万元,此外,他每月工资薪金为1万元,且五险一金扣除15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则如何计税?
试算:
首先,工资薪金代扣代缴的个税全年为540元。一次性劳务收入2万元(大于4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80%=16000元,属于“不超过20000元”档,应预扣预缴税额=16000×20%=3200元。
其次,年度末进行汇算清缴时,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20000+16000)-60000-(1500+1000+1000)×12=34000元,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20元。之前已经预缴了3200+540=3740元的税款,因此通过汇算清缴应退还2720元。(作者:陈悦;图/全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