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六支队民警肖潇介绍,市民朋友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请务必要提高警惕:
①“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
②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的;
③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的;
④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⑤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⑥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⑦在街头、商超违法发放卡片、广告的;
⑧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⑨“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⑩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以上这十种情形都是比较常见的“投资理财陷阱”,大家遇到了一定要提高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有可能是陷阱,如果自己弄不明白的尽量多问一问家里面的人。
来源: 重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