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农村很多地方都开始办理产权证了,这对农民来说是好事,产权的办理,从根本上确定了房产的私有性,也符合宪法关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同时,办理了房产证后,想抵押贷款都没有问题,因此,自己的房子价值就得到很高的提升,如果想急用钱的话也可以有另外一条路可以走,可以说,解决了大家的一些问题。
以前,农村要想办房产证那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不符合办理条件,随着相关配套政策的完善,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终于,农民的房产也可以从法律上保证合法性,从而为自己房产的安全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3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因此,农村房屋登记就围绕以上要求进行登记,办理房产证,这样就做到合法合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1、须提供村委会的证明
实际上,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村民要进行房产证办理,需要村委会出证明,证明该房产登记人是本村成员,如果是第一次登记的,还需要村委会出具材料,证明该房子修建是得到大家同意了的,不是私自建设行为。
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做一些前置性的审查条件,以前,有很多城市人到农村买宅基地建房,然而,按照《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组织成员只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任何个人是无权出售和处分宅基地的,更不允许任何人买卖宅基地。
因此,当房屋所有人不是本村人员,所以,宅基地自然就没有使用权,所以,当那些城市人在农村买宅基地建房的人来说,村里不会给他出证明,也无权出证明来证明该宅基地使用人是村组织成员,因此,就无法办理产权证。
2、产权证登记主体合格,权属合法
这里包括2个意思,首先申请办理产权证的人,必须有合格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如果是企业以及社团组织的话,必须有法人以及其它组织的资格证明,要提供办理房产证的全套资料。
其次,如果房屋是自己修建的话,需要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完整手续,包括土地证及土地证明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手续。
如果房屋不是自己修建的,则需提供房屋权属来源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包括房屋赠与的相关资料,如果房屋是继承的话,需要提供继承的相关手续,同类,如果是房屋转移、担保等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合同书及批准文件等合法手续。
3、建房竣工证明提供
房屋建设竣工证明的提供分3种情况,首先,对于村民自建房在三层(含三层)以内的,不需要提供竣工证明,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考虑农村建房的特性,那就是承包给私人建设,因此,建设人实际上是不具备建设资格的,但是,这样的情况在农村很普遍,三层以内的房子安全是没有问题的,因此就不需要提供竣工报告,同时也无法提供。
其次,由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则需要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这个好理解,村民组织建设的房屋,实际是很多都是属于集体安置集体规划的房屋,原则上是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因此,建设单位是符合建设要求的,必须要有建设资质,而且,建设面积往往都比较大,因此,建设质量和安全必须有保障,因此,这类房屋竣工后必须有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没有验收的房子是不允许交房的。
第三,建设时间比较早,当时还没有要求组织竣工验收要求的,因此,方法竣工后直接交房了,没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的,这种情况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因此,无法出去竣工验收报告,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登记。
4、初始房屋登记需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才能办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4条规定: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因此,对于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的家庭来说,就比较麻烦,先到村委会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村委会受理后,将该房屋登记的事项进行公告,在公告没有任何异议及异议不成立后,才能登记办理房产证。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85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二)房屋坐落变更的;(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房屋登记变更就围绕以上5点进行,上述规定,实际上对于现实中处理农村房产的一系列纠纷及房产的分割,给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解决农村房屋纠纷的问题。
1、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
这点规定实际上是对房屋所有人发生买卖、赠与、继承等情况的变更,变更模式和就和城市房产证变更一样,双方到场进行变更登记就可以了,房屋发生变更的可能也许是自然人,也许是单位,只需要按照规定执行就可以了。
2、房屋坐落变更
房屋坐落变更实际就是由于政策原因,或者其它方面的原因,将原来房产证的地址,变更到现在官方可以查到并承认的地址,具体到门牌号,也就是房屋现在具体的地址。
地址变更看起来没有必要,实际上很重要,因为实际地址和房产证地址一致,那产权证才是合法有效的,才具有财产证明,否则就没有什么意义。
3、房产的分割和合并
对于产权人,因为其它原因,需要对产权证进行分割,比如出售一部分给别人,此时就要对产权进行分割,一个产权证就变成了2个或者多个,这样才可以明确产权所有人的情况。
产权合并也很简单,比如同一栋大楼房子,原来出售一些给别人,现在全部买回来,都属于同一个人的了,此时,就可以申请产权合并,由原来的多个产权证变更为一个产权证。
4、房屋面积的变化变更
农村房屋产权证登记完成后,因为一些原因导致产权面积发生了变化,比如增建了楼层,或者减少了面积等,都需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面积的变化,这是产权最基本的保障。
5、其它情形
如果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处理的其它情况,那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房屋转移办理需要按照一些程序办理。
1、提供村集体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房屋转移实际上就是因为房屋发生赠与、买卖、继承等情况,需要到相关部门变更过户手续,由于农村房屋的特殊性,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所以,要想转移房屋产权,必须要由村集体对宅基地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后由村集体出具同意转移的证明。
2、村集体申请转移的,需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同意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那就是村委会想买处理的某一处房产,作为村集体用房,这时,就需要召开村民大会,经全体村民商议,村民同意后才能进行转移,出具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才能进行房产转移。或者,由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会议讨论,村民代表同意后出具证明材料,才能房产转移。
3、转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产权证、宅基地使用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产权证转移的证明材料,其它必要的材料
4、房产转移给非本村人可以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村民将住房使用权,转移给本村以外的人时,房屋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1、工本费:10元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2、不动产登记收费:80元
根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款第2小点的规定,“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以上是相关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过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政府考虑到村民的实际情况,为了不增加村民的费用负担,采取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方式,农户只需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去申请即可。
房屋产权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家必须重视,不是以前那种,想怎么建就怎么建,建好也没有管的情况了,现在建房必须规范进行,建好后相关部门还能办理不动产证,进一步确定房产的财产属性,更明确的确定房产的所有权问题,从而更好的解决房产的价值,也更好的维护农村房屋的经济属性,从而更好的明确农村房屋的财产价值,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产权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