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证明一套住房是属于你的呢?肯定是不动产证上有着自己的名字啦,在我国住房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购买住房的朋友一定要拿到属于自己的不动产证,才是真实的取得了住房的所有权,正常的流程是,在购买住房的过程中先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等上一段时间,不动产证才会发下来,可有的人只是进行了住房公证,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这样的情况下住房公证了有没有法律效应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此类情况没有法律效应
先来看住房公证了没办理过户有没有法律效应这个问题,住房公证了没办理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公证只是对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具体的原因有这几点,1.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办理过户,这样的住房虽然有了产权,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住房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出售住房者可能因住房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
住房权利受到限制
2.住房权利也会受到限制,住房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住房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买住房者购买了这样的住房,将承担很大风险,住房可能被没收、拍卖,购买住房者只能向出售住房者要求返还本息。
居住者没有买卖的权利
3.住房共有人不同意卖房,住房共有人通常指房东的爱人,购买住房者在买住宅时要房东和共有人都同意才行,另外出售住房者对住房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像一些单位分的住宅后,住房就由员工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住房产权转给居住人,那么居住人对住房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
其中的猫腻要了解
再来了解下住房买卖只公证不过户可不可以,二手住房交易时选择住房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税,还可能是因为住房本身还没有办下不动产证或有别的问题,做公证的多数是中介公司或住房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不动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买住房者安心,就进行住房公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住房交易也没有保障。
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不动产证,就是没有住房的所有权,所以,做了住房公证后,住房还是买房者的,房产公司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不动产证,所以,建议购买住房者买二手住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图一时便宜,而做后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