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已公布高考成绩,马上就面临考生报考自愿和学校录取这个环节。
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有一种声音,或一些报道出现。某某考生600多分,但因为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学校拒绝录取。
考生和家长便会有疑问:父母失信,是否影响子女上大学?
其实答案也是很明确的,那就是父母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这类谣言,很多程度是来自于对限制高消费的错误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禁止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中包括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于是传着传着,便成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变成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上学。
我们限制的对象,是针对私立学校,而且是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公办学校和私立学校,这个还是比较容易区分,应该不会有歧义。但高收费的标准,可能大家就有点争议。
有的地方规定为,高收费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下同)”的标准暂定为当年学费收费标准超过上一年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有的地方规定为,“高收费私立学校”指当年学费收费标准超过上一年度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去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剩余值。
这个问题,在全国层面没有统一的标准。公办学校的收费,这是比较好确定,都不算高收费。所以一般来说,若是超过同类型公办学校的收费,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高收费。但这样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毕竟对于私立学校来说,收费高于公办学校,完全是正常的情况。另外一个问题,我们也是应当考虑上学资金来源问题。如果是学生的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属,愿意承担这个上学费用,我们也不能以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为由而剥夺其上私立学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