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针对网络数字行为的诈骗手段也不断翻新。犯罪分子常打着低投入高回报的口号,只需要在页面轻轻点击,就能有丰厚酬劳。在这类诈骗案件的背后,还隐藏着一群推波助澜的帮手。近日,犯罪嫌疑人汤某被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
今年5月,家住吉林的刘女士被好友拉进一个微信群,随后根据网络管理员的指示下载某App,并在任务助理的指示下,通过给主播点赞、打榜等一系列行为赚取佣金。
眼见手机余额越来越多,刘女士对APP深信不疑。一段时间后,APP发布新的赚钱任务,只要通过转账提现就可以赚取所谓的“差价”,刘女士看到后,决定试试看。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APP任务助理却以账号异常等问题,不断诱使刘女士提高汇款额度,并提供多个不同账户名的银行卡账号。刘女士根据助理提示,陆续转账总计十几万元,但始终无法提现,她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随即报警。
与此同时,上海的唐先生接到了这样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某知名电商平台的客服,称唐先生的平台账户存在信誉问题,需要其在指定小程序上进行贷款操作,以此来恢复其个人信用。唐先生不疑有他,先后在对方指定的小程序上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共35万元,后发现异常,遂报警。
最终,警方根据刘女士、唐先生提供的银行卡转账线索,将其中一张银行卡的持有者犯罪嫌疑人汤某抓获。经查,先后有跨越多个省市的9人因刷单返现、短视频平台打榜、恢复个人信用等被骗,共计52万余元进入汤某的银行卡账户。
汤某到案后,自称因与前妻打离婚官司失败想赚点生活费,遂将该银行卡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先前认识的网友陶某(另处)。
据汤某交代,他对于钱款来源也有过怀疑,也问过对方是否是网络赌博之类的钱,对方不置可否,并和同伙在汤某在场的情况下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来进行钱款转移,在操作完成之后,还指使汤某删掉他的联系方式,来逃避警方追查。
检察官认为
汤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所涉网络诈骗金额高达52万余元,情节严重,汤某的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不要为了一己私利,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账户,以免沦为不法分子犯罪的工具,触碰法律底线,身陷囹圄。(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通讯员:姚安珂;图片来源:上海静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