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互联网的应用深入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并覆盖了主流消费人群,互联网广告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不断扩大,互联网用户数量巨大且持续增长,互联网市场具有巨大的广告价值。
随着互联网生态环境的逐渐完善、互联网广告的精准化程度提高以及媒体质量较高等优势的逐渐凸显,广告主对互联网广告的认可程度逐渐增强,互联网广告行业迅速崛起。企查查数据显示,我国共有61万家互联网广告相关企业,其中在业存续的企业有53.6万。
从2014年开始,我国互联网广告相关企业注册量稳步增长,2019年达到17万家,较2018年增长了46%。AI、大数据、智能投放等创新技术的普及应用,不仅创生了一批独角兽营销平台,而且大幅拉低了广告投放门槛,拓宽了广告市场空间,因此2019年广告业总体向好,广告经营单位及广告从业人员结构经过调整,逐渐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从互联网广告投放方式来看,文字、图片搜索类广告在互联网广告份额中仍有一定地位,但视频广告异军突起,占据了主流投放方式70%的份额。2019年,伴随着网红经济商业变现加速,网红经济市场规模增大,视频广告在互联网广告中的商业价值得以凸显,网红通过录播、直播形式推广自身品牌、产品的方式受到各大广告主们的青睐。
我国从2000年开始就在北京、上海、广东三地选择了部分知名度较高的网络公司,开展了互联网广告经营登记试点工作,探索互联网广告的有效监管方式,为制定互联网广告法规做准备。企查查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我国互联网广告相关企业最多的省份为广东,企业数量达到了8.6万家,福建、北京次之,各省份互联网广告相关企业的数量与各地规范政策出台和互联网经济发展程度息息相关。
近几年,“增长”一直是互联网广告行业的主旋律,互联网技术不断迭代发展的属性持续吸引广告主的投放兴趣,头部效应得以凸显。2019年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百度、腾讯等企业集中了中国互联网广告超90%的份额,较2018年同期增长了1.75个百分点,这意味着市场留给头部企业之外的蛋糕仍在缩减,然而这部分企业数量却是占了总量的大部分。企查查数据显示,注册资本在500万以下的互联网企业占据了70%,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的企业则占据了4%。
与传统营销领域内的市场竞争格局不同,互联网广告行业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政策管制相对宽松,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近几年互联网广告相关风险信息数量也在逐步增长。企查查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仅有20起互联网广告的风险事件,而2019年已经达到了111起,但技术依旧是拓展互联网广告发展空间的深层动力,5G商用的推行也给互联网广告带来无限可能,如何巧妙借力5G互联网的推行提高互联网广告业的集中度是行业面临的问题。
一方面,各地正强化对各类网站监测力度,整治互联网违法广告;另一方面,互联网广告头部企业正做出表率,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对平台广告自查力度,着力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视频广告的出现正是契机,在互联网营销冲击传统媒体的同时,也促进了广告市场的创新和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