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国内中低收入家庭的主要通行工具,在电动车新国标出现之前,国内的电动车市场是非常火爆的,市面上各种类型的电动车数不胜数,也鲜少听到大家对电动车有什么不满。毕竟电动车比自行车快,又没有汽车那么多“规矩”,使用成本和门槛又很低,再抱怨就有些说不过去了。但是新国标出台后,电动车被上了“枷锁”,人们的抱怨声也变多了。
电动车新国标关于电动车的“四禁”规定:
一、电动车总质量(含电池)不能超过55KG,前后轴距不能超过1.2m。
二、电机功率不得超过400W,电池不能大于48V。
三、新款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25km/h。
四、必须配脚蹬。
关于这些新规定,前三条大家还觉得能接受,但这最后一条,电动车上必须安装脚蹬子,没有脚蹬子厂家不能出厂,商家不能销售,老百姓不能骑着上街,就让大家感觉难以接受了。很多人觉得,制定这条规矩的专家应该没有骑过电动车,不然怎么能想出这么没有必要的规则呢?
大家觉得电动车脚蹬子是整个车上最没有用的配置,有电的时候根本用不上,没有电的时候,你想把电动车当自行车一样骑,又会发现要不就是蹬起来很费劲,要不就是狂蹬好几圈,车子却只挪动了一点,根本就没有实际作用。作为一个有着十几年电动车经验的“老电动车主”,在这方面是深有体会。
那电动车脚蹬真的是专家“拍脑袋”想出来的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其实这个规定是对过去电动车规定的延续。只是以前电动车管理不这么严格,没有特意将这一条拿出来说过,大家不了解而已。
在1999年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中就有写明: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in的脚踏骑行距离不应低于7km。
这就说明,电动车必须具备脚踏功能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在20多年前就已经有了。只是在后来的生产过程中,一些商家为了节省成本,或为了生产的简便性,将脚蹬子变成了一个“不确定选项”。
既然电动车脚蹬子可有可无,为啥还要强制安装?专家给出了回答。
20多年前相关部门要求电动车上必须安装脚蹬子,是因为那个时候电动车生产技术还不成熟,电动车的续航里程不长,有些电动车只能骑二三十公里,很多车主经常受到没有电的困扰。车上安装脚蹬子,没有电的时候就能当成自行车骑,可以避免没有电的尴尬。
现在要求电动自行车保留脚蹬子,是为了方便大家区分电动车分类,知道什么是电动自行车,什么是电动摩托车。因为这两类车的性质是不同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它可以不用具备脚蹬子,但必须考驾照才能上路。
有了脚蹬子大家才能更好地区分电动车,而不至于被商家忽悠,也有利于交通部门对电动车进行管理。同时增加脚蹬子,也能增加车辆的平衡性,保证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的稳定性。
从这些方面来看,电动车安装脚蹬子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因为它的这些意义在日常用车过程中并没有特别突出,所以才会让人们感觉“可有可无”。
而且现在的电动车续航里程相较于20多年前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有一些电动车的续航里程可以达到100多公里,充一次电用三四天都不成问题。老百姓买电动自行车也只是正常上下班代步的工具,如果远途出行有汽车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很少会碰到没有电的尴尬。
但是有句话叫“存在即合理”,既然电动车脚蹬子在其刚出现时就已经存在,并且一直延续,至今就说明电动车脚蹬子并不是“画蛇添足”,而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且现在它出现在“国标”当中,被加以了定义,大家就遵守好,不要私自拆除电动车上的脚蹬子,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