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男子是可以迎娶多名女子的,这是因为在过去农耕文明当中,男性往往占据了社会的主导地位,因此“三妻四妾”也就成为了过去富贵人家的一种常态,尤其是帝王,更是“后宫佳丽三千”。
三妻四妾流传上千年,那三妻是哪“三妻”?四妾又是哪“四妾”呢?
在明朝的《金瓶梅词话》第一回,有这么一句话:“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看得出来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词语。其实古代的妻并不单纯是指正妻,正妻也就是如今的妻子,其地位只有一个。
三妻是哪三妻呢?首先是“嫡妻”,这个往往是男方迎娶的第一个女性,其地位也是很高的,往往是正夫人,但是也不排除当家男性将其他受宠爱女性立为正妻的可能。还有两个就是“偏妻”和“下妻”。
不过这两种称号只是有“妻”之名,却无“妻”之实,他们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小妾,那么后面的“四妾”则是一种泛指了,毕竟要对上前面的字数嘛,不过单单是娶妻这一方面,古代人倒是非常有规矩的。
过去的男人只能够拥有一个妻子,包括皇上也是一样,正妻往往是通过父母之言媒妁之约取来的,有着非常强的仪式感,男女双方都会受到契约约束,除非女方犯下特别大过错,男方是不能休掉女方的,反过来同样如此。
在古代也明文规定,一个男人只能取一个女性作为自己的妻子,不过中华汉字,博大精深,朝廷没有不准自己纳妾啊!尽管你迎娶多个妻子犯法,但是你纳妾是不犯法的,所以这里很多人有些误会,古代人实施的并不是“一夫一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
为了避免有人不遵守,朝廷还会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明朝的律法就宣布:“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
更加有意思的是,以上的律法,只是针对官员贵族来实行。明朝的平民是妾也不能迎娶的,除非你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到了四十岁之后没有儿子,经过衙门批准之后,才能光明正大的娶妾,否则的话,也要被大板子伺候。
这些法律在统治者看来,能够有效地防止“妻妾失序”。从而达到家和万事兴的目的。
“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一直到民国时期才被废止,进而一夫一妻制被用法律的形式所固定下来,但是在当时实行起来依然有着比较大的阻力,不少有钱人依然照娶不误,一直到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这种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了男女婚配自由,“三妻四妾”的现象才退出了历史舞台,也在这里奉劝各位读者朋友,没有谁是有韦小宝那样的人生,真爱只有一个,还是好好珍惜当前的人才是真真实实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