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来说,申请省提名需要在提名的省份定居,但加拿大移民政策并没有强制的规定,所以在办理加拿大移民的时候,都会通过一些偏远地区的移民项目作为跳板(因为申请门槛低,审核速度快,比如萨省)。
所以很多人在办理移民的时候都会产生疑问,那就是拿到PR身份之后,只能去提名省份居住吗?多久才可以离开呢?
从加拿大的法律以及联邦移民局的层面来看,加拿大的法律其实是规定了加拿大公民以及永久居民的迁移权,也就是说可以在任何省份定居,可以在任何省份工作。
可是,永久居民虽然有权利随意迁移,但因为是通过省提名拿到的永居身份,所以还是要考虑一下该省份给你提名的目的和用意,也就是说要考虑一下该省的感受。
其次就是从省政府的角度来看,设立省提名项目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吸引新移民来到这里贡献自己的力量,而且省提名的名额也是非常宝贵的,政府并不希望看到有限的名额被那些不在该省份定居的人利用,所以在省提名的要求中都会有一项,有在该省份定居的意向。
如果你在收到了省提名之后,立马就选择定居其他省份,省提名极有可能被撤回。
但是如果在获得绿卡之后选择定居其他身份,那么你将会被《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所保护,可以自由定居其他城市。
所以说,如果通过省提名拿到了移民身份,先不要着急,等获得绿卡后再搬去其他城市居住更有利于获得身份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