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长时间使用就会老化,这是由于许多环境因素积累造成的,会有使用障碍,造成失效。但长久以来,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其实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说法,厂家只是告知一个家用电器的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这和“安全使用年限”的概念是有所区别的。
天纵君(SKYLABS)注意到,在2007年,国家发布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首次提出了“安全使用年限”概念、标准原则和框架,但没有明确规定家电产品具体安全使用年限。在GB/T21097.1-2007给出的“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的定义是:“家用电器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经过一定时间后仍然符合GB4706.1及其相应的特殊要求”。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涵盖了冰箱及葡萄酒柜、空调、洗衣机及干衣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电热水器六大品类八个产品。根据《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系列团体标准的定义,生产者(制造商)应对其设计制造电冰箱的安全使用年限予以说明。其中,家用电冰箱和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家用洗衣机或干衣机、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和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空调安全使用年限从生产日期计起,其余从销售日期计起。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并非产品质量问题,产品在出厂时都是合格品。但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家电产品如超期使用可能因年久老化存在导致人身伤害的安全隐患,如漏电、起火、机械危险、漏气等;超期使用越长则发生事故的几率越高,故有必要提醒消费者适时更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