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跨城市换工作挺普遍的,很多人为了家庭、为了爱情、为了更好的工作机会,常常一言不合就辞职,二话不说换城市。
但是相信很多小伙伴到了新的城市,找了新的工作,关心的只有工资多不多,对自己的社保却丝毫不关心,只知道公司让交钱,那就交呗~
先来普及一个小知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
户籍地北京,在北京开的养老保险账户,那么这个就省事儿了,你的养老金领取地就在北京,能领到的金额可高了。
户籍地宁波,在北京缴费满10年,基本养老关系在北京,那么你的养老保险领取地就在北京。
户籍地宁波,在深圳、成都先后缴费满10年,最后是在北京办的退休。那么你的养老金领取地应该为最后一个养老保险缴满10年的地方,即成都。
户籍地宁波,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缴费满10年,那么只能回到户籍地领取养老金了,也就是宁波。
现在,大家把自己的户籍地,基本养老关系所在的城市,缴费满10年的城市代入进去算一下。就知道自己退休后最终在哪领养老金啦!
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需要参照下面的规定:
还需注意: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待遇前,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并以当地社保机构确认的信息为准哦!
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