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的通知》、《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提取业务的通知》、《关于启动新版合同单据及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三项便民政策。从便民政策来看,自7月1日起,群众可享受申请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时不用再缴纳评估费;公积金账户资金可直接偿还房贷;申请贷款不再提交纸质申请表等多项利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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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经缴纳过的评估费怎么退费?
A:
在去年9月16日时间点之后申请贷款的,贷款放款银行会根据借款申请人留存的联系方式主动与借款申请人取得联系并登记核实,同时借款申请人也可自行联系贷款放款银行进行登记备案。为方便借款人,非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退回至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组合贷款二手房评估费由各贷款放款银行与借款人确认退回方式。
Q:
冲还贷业务如何办理?
A:
借款人既可在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时同步申请办理冲还贷业务,也可在贷款发放后在全市各业务网点办理。建议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办理,减少跑动次数。
Q:
冲还贷业务开通之后,租房、其他购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还有效吗?
A:
冲还贷业务一经开通,借款人原有其他购房、租房提取事项和约定提取业务将自动终止。
Q:
公积金账户余额能否冲抵组合贷款业务中的商业贷款还款额?
A:
冲还贷业务只支持冲抵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商贷部分还款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Q:
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还款额,该如何处理?
A:
若冲抵失败,则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预留的还款账户中足额扣划当月还款金额。
7月1日起
北京公积金开始实行新措施
多项便民政策同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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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