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将企业职工外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1、我市户籍人员;
2、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3、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非本市户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0年的;
5、未就业随军配偶转移养老保险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线上办理
1、掌上12333 App——服务——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
2、我的社保卡微信公众号——电子社保卡——社保查询服务——社保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
3、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办事大厅——社保栏人社部官方服务——社保转移网上申请 ——我要申请
4、江苏智慧人社APP——我的——全国服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我要申请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关系转移——社保转移申请
线下办理
【办理材料】
超龄人员(男超50周岁,女超40周岁)以及一些还未完成部转移系统的地方等特殊情况无法线上办理的,携带以下材料: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及现场提供《养老保险转入申请确认函》中所需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原参保地个人编号、转出地行政区划代码、转出地社保机构名称、转出地社保机构地址、邮编、电话)。
委托他人办理,另需要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单位名义代办需带公章。
【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