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起“保险”,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骗子”!
为什么说是“骗子”呢?绝大多数人都会说:买了保险,这个不赔、那个不赔。
如果你在问他:不是有保险合同么,还能不赔?
他们会异口同声的说:保险合同谁能看得懂?我们又不是专业的。
现在人多保险的偏见说到底是因为对保险合同的不了解,他们根本不知道保险合同中到底是如何规定的。把保险合同比作天书,根本看不懂。
不着急,本篇文章就教大家如何去读懂一份保险合同。我们就以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为例给大家去讲解一下如何去了解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中有很多条款、释义及说明,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这2项是必须要仔细阅读且要理解透彻,不然后期很可能会造成拒赔。
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分为:轻症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或残疾)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责任
健康无忧C3合同条款
以上条款中我可以看到,以180天为分界点: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内,患轻症疾病的,不予理赔,合同继续有效。
说简单点就是假如你在观察期内出现了轻症疾病,保险公司没有赔偿责任,但是不用退保,合同可以继续有效。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外,患轻症疾病,给付重大保险责任金的20%,同时本保险对该项轻症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若同一次患病,且患有2种或者2种以上轻症疾病的,只给付一种轻症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对每种轻症疾病保险金只给付一次,且累计给付3次轻症疾病后,本合同轻症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说简单一点就是:假本合同有55种轻症疾病,那么每种疾病这能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假如你同时患2种或者2种以上轻症疾病的,只给付一种轻症疾病保险金;当你累计申请3次轻症疾病保险金以后,本合同其他的轻症疾病责任全部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责任
健康无忧C3合同条款
健康无忧C3合同条款
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也是一180天为分界点: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内,因疾病原因确诊为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自动解除,保险公司退还保费的1.1倍(有的公司退全额保费或者现金价值)。
在拒赔案例当中,比较常见的原因就是因为很多被保险人没有通过“观察期”就身患重大疾病,被保险公司拒赔。所以购买保险前,如实告知的确很重要。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后,因疾病原因确诊为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保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同时患重大疾病和轻症的疾病的,只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往往重大疾病会引发一些列的其他疾病,患重大疾病的同时身患轻症疾病的也比比皆是。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即便你身患重大疾病和轻症疾病,保险合同规定只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责任
健康无忧C3保险合同
身故保险责任还是以180天为分界点: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内因疾病身故的,不承担保险责任,给付实际所缴保费1.1倍(有些公司是实际保费或者现金价值)。
这一条根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条款是相同的,这里就不多解释了。
合同生效之日起,因意外身故的,本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以后身故的,给付身故保险金(疾病原因身故)。
身故保险责任说简单一点就是:180天以内因意外身故和180天意外疾病身故的,都给付身故保险金。
无忧C3合同条款
既然是合同,给付保险责任金是它的义务,那么免责条款就是它的权利。
免责条款中,最容易让人产生误区的主要在以下几点:
2.被保险人自伤,但自伤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除外。
这里我要注意的是:自伤、自残、自杀都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儿童无意识造成的伤害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强制刑事措施。
这一点特别重要!虽说是故意犯罪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但是一切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保险公司均不承担,所以保险理赔一定要在合法范围内。
7.遗传疾病、先天疾病都不在保障范围。
很多人拒赔的理由就是患有先天性或者遗传性疾病,这种疾病医学上是可以得出结论的。即便你在投保时或者投保前并没有患这一类疾病,但是只要确诊为先天性或者遗传性的疾病,不管是不是在保险期间得的,都不在理赔范围。
9.酒驾、无证、无牌、无有效手续驾驶也不在保障范围。
酒驾、无证无牌都容易理解,这里强调的是很多人喜欢驾驶摩托车,尤其是小排量摩托车,这一类车几乎都没有合法手续,而且驾驶人即便有C1驾照,也是违法行为,均不在保障范围。
以上条款是所有投保人都必须仔细、认真阅读的,有一条不理解的话都不要轻易去签保险合同或者一定要在犹豫期内搞清楚或者退保,以免后续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除了以上2种责任条款以外,其他的合同内容只需大致了解一下即可。
目前全国有170多家保险公司,产品几千种,每种产品所包含的疾病种类也不尽相同,重大疾病保险的病种最少在80种以上,最高100多种。
合同里边规定的疾病均在理赔范围,不在疾病种类里的均不理赔。除了名字一样外还需要注意的是每种疾病都有严格的标准。有的是要全部符合条件,有的是需符合其中一项或者几项。
重大疾病的种类条款我们只需要大概了解一下就行了,不用研究的太透彻,,因为即便职业医师也不一定能全部研究的很透彻,更何况我们普通人呢。
释义:
1.意外伤害
意外伤害是指突发的、不可预测的、非本意的、非疾病且来自外部的伤害。
很多人在这方面存在很大误区,意外伤害的核心条件是非疾病且来自外部的伤害。比如中暑导致的意外伤害、晕厥导致的意外伤害都不属于意外。
2.猝死不属于意外伤害
猝死是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疾病、肌能障碍或者其他原因在出现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死亡,属于因疾病身故。
3.宽限期
一般情况下宽限期为60天,宽限期内发生风险的在保障范围,宽限期以外属于合同失效期,不承担保险责任。合同失效2年内,可申请复效,复效仍需有一个观察期,观察期内部承担保险责任。
其实保险合同看似很多内容,密密麻麻的一大片,真正需要仔细阅读、了解的并不多,每个人只要用心看,一定会看的懂。再次提醒广大网友,购买保险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本篇所列的保险合同内容,防止发生风险时产生纠纷导致更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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