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企业来说,会有各种账目,其中长期挂账的往来款恐怕是财务人员最头疼的问题,今天湖北南君的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关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要怎么处理才妥当?
我们先说说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长时间挂账会有什么风险,分别应如何处理?
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应该定期对账,定期清理。
1、其他应收款长时间挂账,分别不同的款项内容,存在以下风险:
(1)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产生的利息,涉及缴纳增值税。
(2)对自然人股东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视同对股东个人的股息红利分配交纳20%个税。
(3)对员工个人借款超期未归还且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视同工资薪金发放交纳个税。
2、预付账款,需根据形成的原因,做出不同的处理。
(1)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可以做为资产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
(2)如果是实际货物或相关的成本已经发生,只是没有取得发票,未作账务处理,建议做相关账务处理。
注意:因未取得合法有效凭据,相关成本费用不得税前列支。
3、应付款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如果确认无法支付,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需要注意: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的对方如果是自然人,还可能会涉及扣缴个人所得税。
4、预付的货款如果没有收到原材料或没有收到发票,,而且该预付款又不能收回,则应转入“其他应收款”做坏账处理。
二、应收账款超过两年未收回的,可能无法收回,应尽早做处理。
从以上信息中,我们知道,在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中,应随时对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检查,对没有经济往来,且账龄超过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应进行账务处理,对这类应收账款应通过书面催收。让对方签字盖章确认,重新确认还款日期,确认无法收回的及早处理。
三、未收到货款时不能先开发票,避免对方赖账
在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活动中,销售方先开具发票,购货方收到发票后再支付货款,这是非常常见的做法。但是这种做法隐藏着被赖账的风险。
法律规定:《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如果款项未收到,应在开具发票时可由对方开具收到发票的收条,要特别注明"款项未收到",或在发票背面写上"给付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并由对方签字。或者在双方合同中约定开票时间或收款时间。
以上就是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要怎么处理才妥当的一些方法了,小编希望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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