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单位是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单位在取得个人代开的劳务费发票,支付款项时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2、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适用税率(预扣预缴税率):20%,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计税基础);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另对一次取得劳务报酬畸高的适用两档高税率,具体如下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例1: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A公司取得王某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劳务费发票35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00-800)X 20%=540元
例2.收入额超过4000元不超过20000元,B公司取得李某代开的劳务费发票180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8000-(18000)X 20%)] X 20% =2880元
例3. 收入额超过20000元不超过50000元,C公司取得张某代开的劳务费发票40000元,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0000-(40000)X 20%)] X30% - 2000 =7600元
3、为什么以上劳务报酬适用的税率叫预扣预缴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个人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时由支付单位根据适用预扣预缴税率代扣代缴,个人在次年3月31日-6月30日再根据取得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此处不作过多介绍。
4、替个人扣缴的个税能否税前扣除
毫无疑问是不能扣除的。一般来说,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开票金额,也就是说大部分企业并不是真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是由企业自己承担了这部分税金,这部分税金应由取得劳务报酬的个人承担。企业最好与提供劳务的个人签订合同加以明确。
5、如果劳务报酬代扣代缴的个人由企业承担了会有哪些风险
首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另外,如果企业承担了这部分个税,也就是说提供劳务的个人所得的收入是税后净收入,要将企业承担的税金并入后还原成含税收入重新计算个人所得税,这样不仅个税的计税基础增加了,相应增值税及附加税的计税基础也相应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