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跨境电商出口货物呈现批次多、频率高、货值低、品种杂,无报关单的特点,在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上较为麻烦。但退回的税金又直接反应了净利润上,吸引了更多跨境卖家进行出口退税。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出口退税涉及的这些问题:
01.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可以使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有效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适用出口退税、免税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02.办理出口退税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
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不予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政策:
具体的操作流程是:
10.等待税款到账。
境内主体向境外的电商企业正式报关免税销售,境外的外汇根据报关金额阳光化地回外汇至对公账户,结汇后通过付款给国内的供应商,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货物销售给跨境电商。
03.企业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业务是否可以申请退税?有哪些要求?
根据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规定,申请出口货物退税的前提是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由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商品在出口时并未实际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因此在这一时段是不满足出口退税要求的,但当商品实现销售后,则可申请出口退税。
0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适用免税政策的条件
(1)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不符合出口退税条件,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出口货物取得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
(2)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以下称“无票免税”政策):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税的货物。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备案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享受“无票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