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针对媒体报道“江西某中学学生疑似被老师要求弃考”,南昌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经初步核查,视频中反映的学生为我市湾里实验学校初三学生,班主任暗示其弃考情况基本属实。将督促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湾里实验学校积极与家长沟通,妥善处理此事,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诚如当事学生家长所言:“虽然成绩不好,但参加中考是学生的权利,他们不能拿走这个权利。”尽管学生的成绩有差异,但所有学生的权利是平等的。更何况,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最后一站,班主任要求学生“弃考”,这本身就是对权利的践踏,以及对法律的漠视。
此事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不仅仅在于涉事班主任的做法,更在于其荒唐的说法:“不要报中考,我们照样给你毕业证,你报了的话,考到290多分才发给你毕业证,如果没考到的话,那就等下个学期再来考一次,考到290分为止,再给你们毕业证。”
按照要求,初中毕业生的毕业标准包括综合素质和学科测试两部分。前者侧重于思想道德与身心健康评估,后者则由各学年综合考评总成绩(过程性考评)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终结性考评)进行综合评定后组成。换句话说,参加中考(终结性考评)是领取初中毕业证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涉事班主任的荒谬之处在于,当其以毕业证要挟某些学生不得参加中考的时候,如何能为他们发放毕业证?更进一步追问,如果真的有学生不参加中考而拿到毕业证,是否意味着毕业证管理存在着漏洞,甚至有徇私舞弊的空间?
尽管当地教育部门已表示“妥善处理此事,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但要想杜绝此类乱象,显然不应仅止于问责个别老师。
毋庸讳言,各个学校都难免会有一些成绩长期不太理想的学生,而中考之后,所有学生都将面临人生第一次分流——成绩优秀者将迈进高中校园,向高等学府发起冲击;力有不逮者则走进职业学校,探索开启不一样的人生。虽然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是两条不同的赛道,但相当一部分初中学校和老师仍习惯于将其混为一谈——在不少人的潜意识里,职业教育天生“低人一等”。因此,在中考成绩指挥棒下,升学率成为不少学校和老师孜孜以求的目标。
或许从老师的角度来看,既然初中毕业生必然是要分流的,“考后分流”显然不如“考前分流”,由此既可以提前实现“分流”,同时也更能够保证班级的“升学率”。这种功利的教育理念,不仅让学生感受到羞辱和不公,而且势必会影响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整体评价。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虽然是个别老师的个别行为,但此类乱象频频出现,未尝不是对应着一种现实:当升学率成为评价老师和学校的唯一依据时,焦虑和压力难免层层传递,最终压在了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身上。
教育部多次强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和中途退学,或要求学生转校,或强迫学生报考某类学校。为此还强调,要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用中考平均分和升学率给学校和学生排队的简单做法。要彻底消除此类乱象,不仅需要明确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而且有必要调整教育评价体系——只有让学校和老师摆脱升学率的束缚,才能避免升学指标在层层下达的过程中跑调变味,让成绩不佳的学生免于羞辱和伤害。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