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
该文件为中招年度文件,与2023年相比,总的来说,政策框架保持不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分值、时长保持不变,招生录取批次保持不变。录取方式仍为3种,包括自主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委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比例保持65%不变,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比例增加至65%。
另外,名额分配综评的50分,原本是40分(初中评分)+10分(高中面谈评分)构成,而在新出的中招政策里,综评分为“合格”“不合格”,评价结果“合格”即由初中学校赋50分,“不合格”酌情扣分,也就意味着可能不需要高中面谈了。
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计划
(1)计划编制
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非上海生源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国际课程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0%。
(2)招生录取
国际课程班招生参照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的时间和程序,由招生学校自主进行报名、考查,统一进行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当年度相应国际课程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参照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办法执行。
自主招生录取类别及顺序
自主招生录取类别及顺序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优秀体育学生、艺术骨干学生自主招生录取;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录取;中职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可兼报上述四个类别,前三个类别只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签约预录取,中职校自主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计划
该类别实行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签约预录取和录取,学生可填报2个志愿。
(1)计划编制
2024年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10%;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继续试点“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的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约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
(2)招生录取
各招生学校应根据招生方案,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间,对学生综合能力、志趣特长等进行综合测试,并经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签约预录取,签约预录取数不得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已签约预录取学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业考试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下同)须达到当年度相应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