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拟出台规定,市民乘坐地铁时不得外放音频,否则将给予行政处罚,并记入信用信息监管平台。这个“规定”已经进入听证环节,通过应该只是时间问题。
这条新闻让很多人高呼“大快人心”,因为在地铁中外放音频确实是让人讨厌的举止。有些人观看视频时音量开得很大,边看边发出笑声,就像在自己家的客厅一样。旁边的乘客尽管难以忍受,却也很难干涉。因为外放音频的人,通常并不在乎别人感受,也很难意识到这种行为的边界。此前媒体报道过,在北京地铁发生过类似“案例”,有人制止的时候,两人发生激烈冲突,最终拳脚相向。
不久前上海有位女作家在秀优越感的时候,使用了“地铁味”这个词,引起网友的反感。但是,如果我们抛弃成见,就不得不承认,假如在地铁里吃零食(甚至包子、方便面)和外放音频的行为大量增加,地铁就会成为让人难以忍受的公共空间。
所谓“地铁味”如果不用来区分人群,而是专指不文明的乘车方式,大概是成立的。但是,这样的词毕竟流露出偏见意味,不但文明的乘客会觉得尴尬,地铁管理方也会不满:为什么地铁就不能变成一个更文明的空间?
这样的不文明行为,仅靠乘客之间的相互纠正,是很难改变的。大多数情况,那些乘车不文明的人,态度也会更加恶劣,在发生纠纷的时候,也更占优势。于是,人们就渴望有外力介入,来对不文明的乘车行为进行干涉,这样的想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这次昆明拟出台的规定,引人注目的条款是把外放音频纳入个人信用系统。这也不是国内首创,此前,北京、兰州等地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北京市的规定细则称,拟被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的乘客,应当按照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安排,当场参加或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在约定时间内参加志愿服务1小时。等交管部门认可后,“不良信用信息”会被删除。
应该说,这样的规定真是煞费苦心。很多人担心“个人信用信息”会被滥用,把在地铁上外放音频纳入征信,给人感觉有惩罚过当的倾向。因此,对“纳入个人信用系统”的信息到底做何用途,惩罚的程度及其期限怎样,都应该作出明确规定,才能让惩罚变得有效。
我也怀疑这样的惩罚措施是否能够真的推行。地铁中外放音频,谁来举证和调查?如果在地铁中安排更多的“文明纠察员”,会增加地铁公司的运营成本,如果由乘客举报,又要面临举证难和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
说到底,这种不文明的乘车行为,是否能够通过行政处罚短期内得到改善,是十分可疑的。文明只能慢慢养成,像昆明这样的城市,只是刚刚进入地铁时代,要走的路实在很长。
就现阶段来看,地铁公司增加车厢内的广播宣传,对不文明行为进行规劝,可能是更加有效的办法。
文明的改进,最终还得靠所有参与者的“文明的注视”才能实现,希望通过行政处罚来迅速推进,恐怕是无效的——我们更需要的可能是耐心和坚持。
(来源:荔枝锐评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