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转给家中老人!如何避免以房养老骗局?】@辽宁大学 中国老龄政策法律研究所所长任际:我国社会中,“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但近年来养老方式日渐多元化,“以房养老”也成为一个选项。老人可以将房子出租、出售、抵押贷款等,靠获取的收益来养老。
民法典物权编增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占有、使用他人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在此情况下,房子的新业主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这为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了法律保障。
近年来,“以房养老”骗局多发。在此提醒老年人,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一定要做到“一看仔细、二明白后果、三签字按指印”,要和家人充分沟通,向律师等专业人员咨询法律意见,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好老年人享有的权益,特别是居住权,以防陷入集资或诈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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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