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3月30日电 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称将依托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机制,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国家发改委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
主要治理措施包括,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通过大数据监测等手段,筛选出涉嫌打着“征信修复”旗号行骗的市场主体,建立初步筛查名单;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建立“征信修复问题治理”专栏,集中公示治理对象相关查处信息,向社会公众进行预警提示;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各类“征信修复”虚假宣传广告,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等。
国家发改委提出,到2022年6月底,各地方专项治理台账退出率力争达到100%,此后严格保持动态“清零”。治理对象退出台账标准为:一是已向监管部门发送监管提示函。二是监管部门已反馈核实查处结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