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新政正式实施。1月1日至3月8日是指标申请人填报和提交申请的时间,在此期间,“无车家庭”申请指标、夫妻间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一人多车”的车主申请向亲属转移登记车辆等业务,均可以通过小客车指标网站申报。
将名下第二辆车转移登记给子女、父母后,他们可以更新指标吗?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如何选择指标类型?个人能否同时申请新能源指标与普通车指标?针对近期市民申报过程中仍存在的热点问题,记者进行了梳理并根据权威发布进行了解答。
【关于申报时间】
问题:只能在3月8日之前完成申报吗?
解答:不是。一年两个申报时段。
新政调整了指标申请和配置时间安排,由每年配置6次改为配置3次,其中5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标,6月、12月配置普通指标。而无论是以个人、家庭为单位申请,还是京牌小客车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每年都可在两个时间段内填报提交,分别是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参加今年5月的新能源指标配置、6月的普通指标配置,就需要在3月8日之前完成申报。
【关于“无车家庭”】
问题:如何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解答: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首先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告知承诺书》,下一步填写家庭主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配偶的相关信息,再填写其他家庭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信息和配偶的相关信息,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所有家庭申请人信息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进行意愿确认。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所有家庭申请人均通过后,可提交家庭申请。
问题: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如何选择指标类型?
解答: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可选择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也可只选择普通指标。选择新能源指标或普通指标的,先参加5月26日的新能源指标配置,若入围,不得参加普通指标配置;未入围的可继续参加普通指标配置。
问题:申报期内可以进行变更申请吗?
解答:可以。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变更申请操作。申请有效期内,如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但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变更申请。
申请有效期内,除了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且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之外,都需要重新申请。需要重新申请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局限于:更换主申请人;更换其他申请人;主申请人或其他家庭申请人的申请信息(证件类型、证件号码、驾驶证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两个时间段可进行重新申请操作。
问题:在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解答: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之外,家庭主申请人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所有家庭申请人婚姻状况的相关证件。
注: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问题: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解答:每年的1月1日-3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4月9日9时起可以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每年8月1日-10月8日提交的申请,自11月9日9时起可以在网站或者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问题:家庭申请有效期保留多久?
解答:家庭申请通过审核后,申请有效期保留到次年3月8日。未取得配置指标的,在申请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一次指标配置,申请有效期满后,将对家庭申请资格再次审核。在网站(https://xkczb.jtw.beijing.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我的家庭申请”,页面上可见关于有效期的提示信息。
申请有效期内,如因出生或死亡导致家庭申请人人数增减但家庭主申请人未发生变化的,可以变更申请;发生其他变化的应当重新申请。变更申请和重新申请均随下一次指标配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家庭总积分重新计算。
【关于个人申请】
问题:个人能否同时申请新能源指标与普通车指标?
解答:不能。
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配置,普通指标和新能源指标只能二选一。
【关于“一人多车”】
问题:将名下第二辆车转移登记给子女、父母后,他们可以更新指标吗?
解答:可以更新。作为接收方(受让方),子女、父母变成了名下只有一辆车的个人,可以对指标进行更新。
本市户籍子女、父母作为接收方(受让方),需满足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且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的条件。
问题:接受车辆变更登记的配偶可以是非本市户籍吗?
解答:可以。
配偶作为接收方(受让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有效的身份证件,且与转出方(车辆登记所有人)的婚姻关系存续满一年。
问题:一个申报期可以转移登记几辆车?
解答:一个申报期间内只可提交一辆京牌小客车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申请经审核通过,且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后,才可继续申报其他车辆的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宏阳
编辑:蔡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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