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12345”援引北京市卫健委消息称,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这一回应,随即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实际上,关于三孩政策的相关支持措施,北京市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在新条例出台前,上述提出的假期奖励措施属于“过渡期政策”。“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等表述,均出自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奖励与社会保障”部分。
但人们热议这则新闻所释放的担忧,更值得关注。为此,亟须推进一揽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用完善的配套制度,来回应人们的担忧。
首先,要降低养育成本,形成友好的育儿环境。当下,年轻人普遍婚育推迟,少生不生,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从产检、分娩到雇请月嫂,再从孩子3岁前的照看到入托入学,这一过程需要花费的成本和精力,让很多年轻父母颇感头疼。要通过政策组合拳,形成经济社会政策更好支持生育的政策导向,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的基础公共服务实现人人公平共享,全面降低生、养、育成本,方可减轻生育后顾之忧。
其次,要凝聚社会共识,建立有利于生育的社会环境。三孩政策一出,不管未育女性想不想生,都会加大就业的竞争压力。未婚女性担忧职场歧视加重,已婚女性担心“生不了、养不起、教不好”,鼓励生育任重道远。在落实好职工劳动保护的基础上,要建立更有利于生育的职场环境。企业对多孩妈妈更宽容,家庭才有更强生育意愿。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优化生育是考虑人民长远利益的政策,但制度建设不会一蹴而就,观念转变更需徐徐用力、久久为功。面对生育水平变化趋势和婚姻家庭变迁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期待,未来有更弹性包容、更具前瞻性、更多有人情味的配套政策颁布落地。(韩秉志)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