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1月19日了解到,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餐饮安全管理规范》,一系列针对外卖的新规将从4月开始实施。新规要求,打包好的食品容器应封盖或封口;应使用外卖包装封签或一次性封口的外包装袋等密封方式,封签、外包装袋口在开启后应无法复原。在配送过程中,不应打开食品外包装,发生食品污染应终止配送。
新规提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随餐提供食品制作时间、建议食用时限等与食用相关的信息。
食品制作后应立即打包配送,需暂存的易腐食品暂存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暂存温度热藏宜为60℃以上,冷藏宜为8℃以下。
为了避免餐饮浪费,新规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应真实准确发布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菜品照片、价格、分量、规格或建议食用人数等与交易相关信息。平台还应在页面适当位置标识反食品浪费的相关提示信息,如“节约粮食”“适量点餐”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提供“小份餐”“小份菜”。
新规同时要求,平台应审核并展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证照等相关资质证明。第三方平台还应审核并展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体门店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品牌、地址等,同时展示表明门店身份的门面、门头、牌匾或商标、售卖台等照片。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批准的经营项目进行供餐,不应超范围经营。生食水产品等对配送温度要求严苛的食品不宜外送。通过网络餐饮服务供应的食品质量安全应与堂食保持一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