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跟小保反应,每次去医院看病开的各种收费票据,密密麻麻各项费用,看也看不明白,问也问不清楚,就只能交钱拿药完事儿,回到家还是云里雾里,具体交了什么钱?医保报销了多少?也不知道。今天,小保就来给大家好好算算门诊收费票据上的各项费用究竟是怎么来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单据上每一项内容的意思,才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医疗费用究竟是怎么结算的。以北京市医疗门诊收费票据为例:
这是一张北京三甲医院的医保实时结算单,我们先看项目等级这部分。这里会标注本次门诊的治疗费和医药费的报销等级,共有三类:
1.无自付:是医保基金按比例全额报销的费用。
2.有自付:是个人负担一部分费用(多数为10%),剩余部分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的费用。
3.全自付:是完全自费的部分,医保不予报销的费用。
其次,看个人账户支付这部分。这里显示的是本年度内医保基金的使用情况:
4.本次医保范围内金额:是本次费用中能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5.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是截止本次费用结算,本年度内医保范围内的累计金额。
每个地方医保报销都有起付线,以北京市门诊为例,北京市门诊的年起付线是1800元,封顶线为2万元;住院年起付线是1300元,封顶线是50万元,年度内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未达到报销起付线1800元和超出医保报销封顶线2万元的部分,医保是不报销的。
6.年度门诊大额基金累计支付:是截止本次费用结算,本年度内医保为参保人门诊已报销的累计总额。
7.年度门诊大额余额:是截止当次费用结算后,本年度内医保还能够为参保人员支付的金额。
即:年度门诊大额余额=2万-年度内大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
然后,我们看个人支付金额这部分:
8.自付一:指医疗保险范围内按比例计算个人应负担的金额。
如,甲类药品可以全额报销,按报销比例计算后的个人自付金额计入自付一。
9.自付二:指部分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内有自付类的药品、检查治疗、材料等需要个人先行负担的部分。
如,乙类药品是按比例纳入医保报销的,可报销部分按比例报销后需要自付的部分计入自付一,不可报销部分计入自付二。
10.自费:指不在医保范围内的检查或是药品。
案例一:未达到医保起付线
拿上面这张单据为例,单子上的(1)治疗费10元和(2)医药费14元,都是无自付项目,即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如果达到医保起付线,按比例报销后的部分计入自付一;(3)其他门诊收费710.16元为全自付项目,即自费部分。
因她本年度(4)累计医保内范围金额为468.67元,未达到北京市门诊医保报销起付线,因此无自付项目的24元不能报销,那么,此次(5)看病费用共计734.16元都是自费的。
案例二:医事服务费是什么
医事服务费相当于挂号费,是北京市的创新(其他地方仍是挂号费)。医事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与所服务的医疗机构的等级有关。
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从上边这张单据可以看到,此次就诊的(1)医事服务费等级为三级医院,费用80元,根据门诊医事服务费报销规定(2)本次医保范围内报销金额为40元,(3)个人支付金额为40元。
案例三:达到医保起付线
我们再来看另外一张达到医保报销起付线的门诊票据,(1)治疗费28元和(2)医药费174.34元,共计202.34元,都是无自付的,即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且她本年度(3)累计医保内范围金额为3254.04元,已达到医保报销起付线1800元,依据北京市三甲医院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70%,本次(4、6)门诊医保支付金额为141.64元(202.34*70%),(5)个人支付仅需60.7元。
以上是门诊收费票据的3种情况,你看懂了吗?因各地医保报销比例和政策不同,票据也会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可以在文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