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记得,那一日我们登上了广州白云飞往上海虹桥的航班,坐上座位猛地抬头,我们看到了显示屏上出现了飞机飞行的航路,细心的我们发现机长竟然学起了地面上的某些无良出租车司机,在天空中绕起了路,广阔的天空飞机竟然没有飞直线,细想想,机票已经付过钱了,绕路耗的是他们自己的油,管他呢,可是绕路花费的时间难道不是我们的嘛,陷入深深的不开心中....
飞常准上显示,飞机飞行的路线并不是直线
古语云:天高任鸟飞,而我们的飞机还真不如鸟儿,鸟儿可以自由飞行,飞机真的按路线飞行,就如同地面的汽车按照公路驾驶一样,天空中我们我划设了好多条路线,行业称之为航路或者航线。如同下图所示,密密麻麻的航路,由于航图涉密的因素,所以从网上随便找了两张示意一下,原装大图恕不能奉上,还请各位看官见谅。
全国航路示意图
全国航路图
山东地区航路图
航路的划设和地面上修公路一样,地面上修公路我们也希望全部修成笔直的公路,可是实际上修出来的道路也是曲曲折折,这是因为我国广袤的土地上并不都是可建设用地,划设了很多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等,还有一些高山、河流、人类居住区等,同理空域(行业称之为空域,其实就是天空)就如同我们的大地一样,考虑到国家安全、飞行需要、飞行管制能力和通信、导航、雷达设施建设以及机场分布、环境保护等因素,划设了很多机场飞行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和空中危险区等,那么为了避开这些禁区、限制区,以及为了尽可能的连接机场飞行空域,自然我们划设的航路航线不可能那么笔直了。
红色区域为美国的空中禁飞区
天上的航路如同地面上的公路一样,是有明确的宽度标准的,航路的宽度通常为20公里,其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航路的某一段受到条件限制的,可以减少宽度,但不得小于8公里,飞机沿着中心线进行飞行。有时候如同在密集的老城区里修不了宽阔的马路一样,在机场密集的大、中城市附近地区上空,也不容易划设宽20公里的航路,那么就会划设一些稍微窄一些的航路,行业称之为空中走廊,其划设会明确走向、宽度和飞行高度,并兼顾航空器进离场的便利。空中走廊的宽度通常为10公里,其中心线两侧各5公里。受条件限制的,其宽度不得小于8公里。
每个飞机都有自己的飞行通道
每一条航路都是有明确的上限和下限的。理论上从地面0米高度往上,到无限高都可以划设航路,但是奈何受制于飞机的性能,不同种类的飞机的飞行巡航高度不同,其航路高度也不用。通常军用飞机特别是战斗机性能比较好,最高能飞到3万米的高空,最低也能实现超低空飞行,但民航客机考虑经济性,通常飞行高度在8000米-12000米左右,通用航空器由于性能较差,通常在低空3000米以下飞行,但是为了考虑飞行安全,最低高度层通常距离地面最高障碍物的真实高度不得小于600米。所以民航的航路高度基本上都在600米-12000米范围之内。
飞行高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明确规定8400米以下,每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8400米至8900米隔5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8900米至12500米,每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12500米以上,每隔6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可以看出每单个航路的高度为300米高或者600米高。
所以很形象的可以把天空上的航路看成一个长方体状的长长的盒子,盒子的高度300或者600米,宽度10公里或者20公里,长度呢,那就比较长了。
日本上空航路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我们的航路密密麻麻,但是好像都是6000米以上高空航空,3000米以下的低空航路哪里去了,那些小飞机、直升机根本也飞不到那么高呀,他们咋飞行的,这么一说可就说到根本上了,说到我国低空空域管理的痛点了。目前,我国低空空域根本就没有建设航路,属于一片广袤的荒地,每一次低空飞行都相当于一次拓荒之旅,这样就会导致我们现在的每一次低空飞行都很困难,也就制约了我国现阶段的通用航空发展。
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省份都在搞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的初衷所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修出来若干条低空航路,供低空航空器自由飞行。例如,四川省搞的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从2018年开始,历经这么多年的努力,也仅仅修出了六条低空航路,总长度大约500公里。
四川省的低空飞行航路
在天上的航路上飞行,如同在地面上公路上驾驶汽车一样,也有很多的规则,这些规则才能保证我们的安全。首先,任何航空器使用航路和航线,应当经负责该航路和航线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航路和固定航线地带还要设置必要的监视和导航设备,如同我们航海的灯塔一样。沿航路和固定航线应当有备降机场,如同高速公路要设置若干服务区一样。备降机场应当有必备的设备和良好的通信、导航、气象保障,如同我们的服务区里要有加油、维修、餐饮等服务一样。穿越航路和航线的飞行,应当明确穿越的地段、高度和时间,穿越时还应当保证与航路和航线飞行的航空器有规定的飞行间隔,如同我们过马路要注意其他车辆保持距离一样。
在低空采用目视飞行时,航空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避让,如同开始开车使用肉眼观察一样:
(1)在同一高度上对头相遇,应当各自向右避让,并保持500米以上的间隔;
(2)在同一高度上交叉相遇,飞行员从座舱左侧看到另一架航空器时应当下降高度,从座舱右侧看到另一架航空器时应当上升高度;
(3)在同一高度上超越前航空器,应当从前航空器右侧超越,并保持500米以上的间隔;
(4)单机应当主动避让编队或者拖曳飞机,有动力装置的航空器应当主动避让无动力装置的航空器,战斗机应当主动避让运输机。
在与航路、固定航线交叉或者靠近的临时航线飞行时,飞行人员应当加强对空中的观察,防止与航路飞行的航空器相撞。当临时航线与航路、固定航线交叉时,水平能见度大于8公里的,应当按照规定的飞行高度通过;在云中飞行或者水平能见度小于8公里的,应当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员或者飞行指挥员的指示通过。在靠近航路的航线上飞行时,应当与航路的边界保持规定的安全间隔。
当然了,还有很多很多细节要求,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