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出现了多起醉酒骑电动车被交警吊销驾驶证甚至行政拘留的案例,经社交短视频传播后引发了网友热议。为什么骑电动车要吊销汽车的驾照?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车的区别是什么?快来看看你的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网友争议 南方+ 项仙君 拍摄
法院判决醉驾电动车可吊销机动车驾照
之前,福建厦门的孙先生因不服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其作出的吊销C1驾驶证的处罚,上诉后被法院驳回一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他认为自己骑的是电动车,只能针对其骑电动车的行为作出处罚,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过重。但法院认为,孙先生所骑的两轮电动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规定,属于机动车类型,因此公安交警支队对其的行政处罚是合理的。法院判决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从条文涵义来看,该条文规定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资格的处罚,并未限定只剥夺某一准驾车型资格。从立法目的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旨在通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并不会因准驾车型的变化而降低或消除,上述条款是对醉酒驾驶任何种类机动车的否定评价,而非指向具体哪种车型的机动车。从执法功能来看,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对行政相对人的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进行制裁,纠正违法行为,避免其今后再行醉酒驾驶任何种类的机动车,而非狭隘地指向醉酒驾驶某类车型。
记者注意到,类似的案例近年来也不断发生。去年3月,深圳交警就公布已查处电动车酒驾违法案件1685宗。2021年广州市的赵先生也因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骑电动车被处以1200元的罚款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其电动车同样被判定为机动车。
很多电动车实际上已是机动车 南方+ 项仙君 拍摄
相关法规还需明确及完善
广东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华表示,酒后驾驶电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判决是合法的,现在很多地方都有了类似的案例。但目前各地的规定、处罚的力度实际上是不一样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法律界也有人在向人大代表反映,希望最高法包括最高检能够尽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此类执法界限;同时修改完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动车标准进行修改,究竟哪些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同时他认为,交警大队和法院希望能对酒驾者起到警示作用的初衷是好的,但目前绝大部分民众不了解相关规定,很多人老款的电动车也被归为机动车,没有考虑到实际环境,可能会起到反作用。因此不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让民众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更好地规范行驶。
有网友提出如果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会如何进行处罚,刘律师进一步解释道:“没有驾驶证可能会加重处罚,相当于你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进行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
那么,哪类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呢?
记者注意到,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将电动自行车定义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的两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小时,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电动机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电机功率不大于4000W。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在设计时速、整车重量、电机功率三项标准均已达到轻便摩托车的技术标准,属于机动车。
(图片来自孝感交警公众号)
因此,酒后骑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将以机动车酒驾进行处罚。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在司法实践中被判定为机动车,从而使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会承担更多的责任。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 杨嘉欣
【作者】 项仙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