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现在非常受青睐的代步工具,电动车在短途出行中效率高,费用低,不怕堵车,容易停车,这些优势让它在城市、农村都具有很高的实用性,而作为便民化很高的交通工具,早期受到骑车乱象多所带来不少的交通事故,于是,现在的电动车上路,就必须要上牌照。
那么,上牌照需要什么样的手续,之前小行家也多次分享过,电动自行车只需要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就可以办理号牌,而且,目前多数地方对于电动自行车办理号牌,一般都是免费的。
但小行家近期在刷视频的时候,看到一位网友发布标题《2轮电动车上牌,为啥要拆掉尾箱、保险杠、靠背?不拆还不能上!》,就饶有兴趣地点进去看了看。
而视频开头就是“灵魂一问”,为什么电动车出厂带的靠背在上牌的时候,必须要拆掉,不拆就不能上牌,寻求广大网友的答案。
关于电动车上牌问题,小行家毕竟是行内人,对于这些还是比较熟悉的,其实不仅是尾箱、保险杠、靠背,之前还有网友遇到在车管所上牌,后视镜也必须要拆除的问题,那么,为什么电动车出厂带的靠背、后视镜,上牌必须要拆除?其实原因无外乎有2个。
之前上牌车主遇到后视镜必须要拆除才能上牌,得到工作人员的解答就是,上牌车辆和图纸不一样,合格证图纸是什么样,来上牌的电动车就应该是什么样才对,这样的目的,是保证厂家不随意更改申报备案车辆的造型、结构。
但往往有的电动车在备案之初,车辆并没有经过优化,而进出市场之后,得到反馈需要增加尾箱,增加后靠背,增加后视镜等实用性较高的零部件,但厂家又没有申请更换备案,图自己的便利,给消费者带来了上牌不便,让一些车主去上牌“碰壁”,必须要拆除。
当然,也不排除许多说原厂自带的后尾箱、后视镜等,其实只是厂家提供的零部件,用来赠送给消费者,但实际上这些是由经销商自己加装,这种情况最为常见。
电动车新国标实施之后,对于车辆生产有了诸多方面要求,其中在电动车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6.1.5为尺寸限值,明确电动车必须要符合:
a) 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b) 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
c) 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 mm。
而电动车一旦加装后视镜、尾箱、靠背超出以上标准,比如加装后视镜很容易导致高度超1100mm,加装背靠容易导致鞍座长度超过350mm,加装了尾箱会导致高度超过635mm,一旦超出标准,车辆就不属于国标电动自行车,无法办理上牌,因此才需要拆除。
后视镜、靠背、后尾箱等,都是电动车上比较实用的装置,而对于它需要拆除,小行家留意过一些车主看法,不少车主认为不应该拆除,而理由也是很实在,比如后视镜,许多网友认为,它对对安全非常有利,应当保留。
对于车主的想法,小行家是支持的,对于这些实用性较高的装置,是应当有的,不应该拆除,但小行家认为,问题并不是出在上牌工作人员这里,他们是遵守新国标要求,遵守相关规定来给电动车办理号牌的。
真正应当改正的,应当是一些厂家,不要“投机取巧”式地来设计后视镜、尾箱,这些东西既然是为车主考虑的,厂家也都明知道车主是需要它们的,就应当真正体现在合格证上,从设计入手,让车辆既带有这些实用功能,又不超标,让后视镜、后尾箱可以“光明正大”的存在,小行家认为这才是不少电动车厂家需要做的事情。
而现在的情况是,车辆上牌需要拆除,如果车辆上路遇到交警查车,这些又都属于私自加装行为,车主还要面临被处罚,小行家觉得,这样做对于车主“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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