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前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现在却不可以了呢?很多人想要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一次性补缴完成,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然后就可以正常地去办理退休,并且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但是我们现在似乎很多地区,它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这是为什么呢?在以往的时候,可能确实有人曾出现过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状况。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2016年之前,很多地区实际上对于这个补缴养老保险,尤其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规定,持开放的政策。所以说在那个时间段之前,你想要在退休之前一次性补缴15年还是有可能的,我们在这里指的是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并不是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如果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实际上在现在也是可以一次性补缴15年的,这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只是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补缴规定,在2016年以后确实发生了改变。它的改变就是2016年人社部门出台的一个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补缴的方式来延长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也不得以补缴的方式,完成15年的累计缴费年限,直接去办理退休。那么顾名思义很显然是不允许补缴了,而且这个2016年人社部门出台相关通知之后,实际上各个地区都在不断地去执行这样的规定。
2018年左右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有很多地区执行完成相关的规定了,都不允许补缴稍微晚一些的地区,大概是在2019年到2020年之间完成了相应的规定,所以说现在已经是2021年,其实基本上就不可能存在任何补缴的情形了。如果你确实是要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办理退休,累计缴费年限又不足15年,那么怎么办呢?只能够选择延迟退休。
延迟退休之后,你才可以进行逐年的缴费,当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才可以去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情形都不能够补缴,实际上有一种情况还是可以进行补缴的。
它主要是针对于企业在职员工,造成社保中断的情形,由企业单位出面申请是可以进行正常的补缴。举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你的劳动合同关系都是自动存续的状态,但由于企业单位的原因造成了社保中断的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企业单位出面申请是可以进行补缴,不过在补交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一定是要由企业单位来承担解决。
但对于我们个人,尤其是按照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人群,其实就不能够进行补缴了,所以我们能够做的就是进行正常的逐年交费,你保证在每一年的期限之内正常完成相应的交费,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就不会造成任何的中断交费,对于自己来说累计缴费年限,都是可以正常的来累计计算了。
感谢阅读,每天讲点退休知识那点事,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