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有残疾证的职工如果符合病退的基本条件,最早可以提前10年办理病退的。
虽然国家没有专门针对职工中有残疾证的退休政策,但由于残疾证的残疾等级与病退政策规定的伤残等级标准有重叠一致的情况,所以,有残疾证的职工只要残疾等级符合病退条件,即符合原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或符合《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标准1至4级,且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的,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就可以按照病退的流程,经本人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后,提前10年或若干年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目前我国残疾证的残疾等级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残疾证等级一共有七个类别(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四个等级,其中一级和二级残疾证的拥有者属于重度残疾,三级是中度,四级是轻度。
将残疾标准(GB/T26341-2010)对照劳社部发〔2002〕8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和GB/T16180-2014 1至4级伤残标准,如果职工持有的残疾证是视力残疾三级及以上、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肢体残疾三级及以上、智力残疾三级及以上、精神残疾三级及以上的,应该说,基本上就符合病退要求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这样的话,男满50岁、女满45岁后,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15年的,就可以按照病退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申办提前退休了。
实际上,有残疾证的职工办理病退后,其退休待遇与正常的退休待遇计算办法可以说是没有区别的,只是提前10年或若干年办理退休了,这样,比自己正常退休年龄变小,以致累计缴费年限、养老金计发基数、个人账户余额和个人账户养老的计发月数等四个涉及养老金待遇计发的参数与正常退休有所不同而已,而养老金的计发公式则没有任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