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刚刚领取完成,但是社保和医保中断了三个月,到了新单位该怎么样处理呢?其实我们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并不会完全造成你的社保和医保中断,比如说你领取的是失业保险金的待遇,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意味着,你的职工医疗保险不会出现任何的中断,因为职工医疗保险都是由失业保险金代为交纳,所以说职工医疗保险一定是属于连续不断的交费状态。
只是对于你来说,如果在失业以后你没有及时的去交纳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就会造成养老保险的中断,比如说你领了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然后也没有去交纳这个职工养老保险,所以说你的职工养老保险确实会出现三个月的中断,但是这个中断以后对自身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影响不是特别的大,因为累计缴费年限它是决定我们养老金待遇的高低,仅仅只中断三个月,对于养老金待遇高低,也不是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说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及时的转移到新单位,继续参保就可以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并不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而是属于失业补助金,对于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群,他无法享受到职工医保的缴费,所以说你面临的结果就是职工医疗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视同不中断的情形,当然都会中断三个月,但是即便中断三个月,对自己的影响也不是特别大,医疗保险通常在中断三个月以内。只要重新交费,那么你的医保报销待遇都可以被实时的恢复。
我们及时的,把自己的医疗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单位,继续参保就可以了,这样的话就会重新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同时你的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也可以重新累计计算。我们在找到新工作单位以后,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通常一般是当月或者说第2个月开始,就可以进行正常的交纳社保。然后就可以把原来的社保关系转移过来,然后累计合并计算就可以了。
社保转移的过程现在也是非常简单,只需要参保所在地开具社保的接收函和这个医疗保险的接收函,以电子转移函的方式来进行转移就可以了,如果说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出现任何的欠费,那么当时就可以进行转移,转移过来之后二者的这个累计缴费年限就可以相互累积,比如说你是从10年以前开始交费的,那么你的这个缴费期限就从10年以前开始来计算,将来从新的工作单位来参加社保,对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是能够正常的来累积了。我们享受失业金本身,它其实并不会对于我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造成任何的中断,你个人只要能够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这样的话依然是可以享受一个连续不断的缴费。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